琦善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历史人物,学术界对于琦善的评价,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典型的有三种:一是认为琦善是个卖国贼;二是认为琦善是个远超时人的聪明的外交家;三是认为琦善不是卖国贼,他在处理中英关系问题上不过是天朝中一名无知的官员,他在战时的避战策略只是一种苟安,并没有长久打算和通盘思考。这些观点的明显差异,说明学者对于琦善有着不同的解读,其意义不在于琦善这个人有什么更多的魔力,而在于在强敌面前中国人到底如何应对,如何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琦善(1790~1854 年),字静庵,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人,出生于一个世袭的一等侯爵的满洲贵族家庭。其父成德,曾任杭州将军、热河都统。琦善不是科班出身,在16 岁时由荫生授刑部员外郎,以后历任刑部郎中、通政使司副使、河南按察使、江宁、河南布政使。29 岁升任河南巡抚,因为督治河工失职而被革职。不久又被起用为河南按察使,调到山东。道光帝继位后,开始重用琦善,让他担任重要的巡抚和总督,先后让他出任山东巡抚、两江总督兼署漕运总督。琦善在其父亲死后,“夺情任事,袭侯爵”,并派兵捕治临清教匪马进忠,同时还筹济高家堰工费 80 万,很得道光帝的喜欢,道光帝于是下诏嘉奖他明干有为、任劳任怨,加总督衔,“外膺疆寄,为宣宗所倚任”,署理或实任直隶总督达十年之久。琦善做官为人,勇于任事、敢于负责、好大喜功,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但他性格内向,为人有些傲慢气盛,瞧不起汉族地方大官,不是一个圆融的精明人物。作为满洲亲贵,受到道光皇帝的宠信和倚重,又任封疆要职多年,平日与穆彰阿相相结纳,在朝廷中与关键人物都有很好的关系,其权倾内外,是当时重要的政治精英人物。
一 琦善不是驰禁派的代表而是禁烟派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教科书中认为琦善在鸦片战争前是驰禁派的主要代表,是清王朝内部弛禁派的首领,理由有两点:琦善破坏禁烟,反对黄爵滋重治吸食者主张;琦善极力主张维持现状,使烟毒进一步泛滥,想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
这些观点和理由都是没有依据的、是错误的。如果把当时各省督抚中不同意黄爵滋重治吸食者主张的人都说成是驰禁派,那么同意黄爵滋主张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而其余大部分人都不同意,把他们都说成是破坏禁烟的驰禁派,这种推断在逻辑上是错误的。
琦善在《遵旨覆奏禁烟折》中明确提出了严禁鸦片的主张和具体办法,是禁烟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琦善认为,禁烟和御外夷是联系在一起的,“御外夷以智”、“抚亿兆以仁”、“绳奸究以法”,只有正本清源才是善治之法。鸦片是要禁止的,但禁鸦片是一个长久的问题,不是光靠杀人就能解决的。首先,禁鸦片过急会引起民众的反抗。鸦片吸食在中国已有数十年之久了,十八省之大不可能令出惟行,大杀吸食鸦片者可能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些不肯俯首受缚者势必聚众抗拒,这是大可担心的,而福建省等海疆重地,吸食鸦片的人会更多,他们一旦逃到海岛,外夷给他们提供衣食,进行反抗,问题就更大了。其次,吸鸦片者太多了,其中有忠良后裔和簪缨世胄,也有幕友书役、贤媛、孀妇以及农工商贾,他们大都是安分守己之人,如果全将他们治以法网,中国社会问题就更加严重,所以兴这样的普天大狱,是万万不可行的,不是十万八万人的问题,作为万民父母的圣天子,“不能伤残自己的子民,而快遂外夷之毒计耶”。
琦善提出的禁烟办法是:(1)对外要断绝鸦片来源,不许外商贩卖鸦片到中国;(2)在国内严禁吸食鸦片,要贩烟者另寻别业,要吸食者戒烟,一年半载自然会慢慢解决了,从容不迫,天下就可以安居乐业,这才是抚亿兆以仁的正本清源之道。琦善说:“总而论之,民命不可视为草菅,民心不可使之涣散,国宝不可常此偷漏,外夷不可久与通商,海疆不可疏于防御,自奉天、直隶、山东、江、浙、福建、两广沿海地方,必先重兵固守,常行巡警,对渡关洋,属内地者亦然,以为掎角之势。”
事实上,琦善是道光帝禁烟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他在直隶省的禁烟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838 年 9 月,琦善被授任文渊阁大学士,同时担任直隶总督,为了申严鸦片烟禁,琦善和长芦盐政钟灵议定了稽查天津海口章程七条,并上奏道光帝,得到了道光帝的允准。这七条章程为:(1)闽广出洋商船,由原籍厅州县发给票照,到天津进口,向文武衙门呈验申报,以备稽查;(2)商船往返外洋,所带军械,进口后呈交大沽营守备营暂存,俟返再领回,以重海防;(3)商船进口,节节稽查,以防偷漏;(4)商船停泊空处,不准挨近民房铺户;(5)查验货物,逐加签探,以防夹带;(6)海河两岸居民铺户,暨天津府城外行栈店铺,应立牌保,以严纠察;(7)上海沙船、天津本处商船,应一体搜查,以杜接连。这些章程主要是为了禁止鸦片走私和偷运,以杜绝直隶鸦片的进口。琦善在直隶惩治贩卖鸦片(何倡和、江平、张泳和等犯)和栽种鸦片(王者富等犯)的人,在直隶各厅州县编查保甲,每年冬季复查一次。琦善在直隶进行了雷厉风行的查烟活动,1838 年 8 月至 11 月,共缴获烟土 15 万余两,在天津、大沽一带洋船上,就搜获鸦片烟土 131500 余两,这一数字仅低于由邓廷桢主政的广东(26 万余两),而高于林则徐主政的湖北(2 万余两),居全国第二。有学者认为,琦善的奏折对于道光帝下定决心禁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11 月 8 日道光帝收到琦善奏折,得知天津查获鸦片 13万两,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就于 11 月 9 日下令调林则徐进京。这样出色的禁烟地方总督大吏,却被后人视为驰禁派的代表,确实让人不可思议。
二 在直隶筹办海防及对外交涉
1839 年 6 月,琦善实授直隶总督,当时广东正在严禁鸦片,各国洋商货船都出具并无夹带鸦片的切结,只有英吉利人不遵守,借口驶犯内洋,各省海口相继戒严,大有战备的状态,琦善于 7 月到天津筹办防堵事宜。
琦善在天津期间,在对外方面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应付来到天津附近的英国人。此时的琦善在道光帝和英国人之间起到了“中间人”和信息传递的作用。
琦善驻天津筹办防务期间,英国兵船驶到天津海口,向琦善投书请求通商,控诉林则徐、邓廷桢等在广东烧烟启衅。
琦善在 7 月 14 日接收到英人字据,进呈给道光帝,并上奏说有夷船窥探,先后有九只夷船到达。17 日琦善奉到批折和谕旨,要求将其公文派员接收,一起进呈道光帝。琦善于7 月 16 日派官员到英夷船上,赐给英夷牛羊牲口火食等物,英夷给以价值,中国官员推却不收,议定价值后即照价接受。
18 日,琦善派守备白含章到英夷船上接受文书(英国人曾在厦门、宁波两处投给中国人,他们不敢接收),英国人要求琦善在十日内回复。琦善将它进呈给道光帝,同时还将英吉利的船只式样、船只机械及船上大炮等情况详细报告了道光帝,并提示英船可能会到其他地方滋事,建议加强防范,担心英夷要么想诱琦善撤防,要么是图另觅马头。琦善可能有更深的含义让道光帝去理会,但道光帝只朱批“览”字,并没有什么表示和指示。琦善在上奏中没有提到任何有关林则徐的问题,也没有对林则徐进行暗语中伤。天津英夷上交公文是由林则徐在广东禁烟引起的,道光帝对林则徐产生误会,认为林则徐在广东办事措置失当,引起英夷对中国的不满和怨恨,所以道光帝在多次下谕中已经明确表明对林则徐不满。
琦善在天津办理筹防海疆事务,在对外夷事务中不能有决断权,只能向道光帝请示和汇报,并提出一些建议。当他发现英船驶往山海关洋面时即将此情奏报道光帝,道光帝谕令琦善,如果该夷敢于进口登岸,肆行强横,即开枪炮痛剿,随机应变,妥为办理。这是最高层对于琦善的开战暗示。琦善在回奏中分析了敌我双方的优、缺点,他说:“英夷船坚炮利,长于水战,不肯轻易上岸,自蹈危机。”琦善也采取了一些筹防举措,在天津、宁河等处海口,调拨了重兵,安设多炮,设有木筏,下系铁链重锚。但是英夷总不进口,而在山东洋面,南来北往,均在直隶各船之外,琦善的设防也多无效。8 月 5 日,琦善与义律进行了初次相见,在北河口的南岸间弄出一块地方,琦善当时没有答应义律请求之事,义律所呈的条款有二十六条,据说,除去十条,其余必须要计议过才行。琦善没有这个权利,只能据实上奏,请求批示。
琦善在上奏中对道光帝曾提有多项建议,希望道光帝能有高明的决策,这些建议为:(1)边衅不可轻开,边衅一开,兵结莫释,频年防守,不免费饷劳师;(2)北方海防相当薄弱,山海关地方只有弓箭,没有大炮,已被英夷探知;(3)天津派千总白含章对英夷进行接洽,英夷索要烟价,白含章反复开导,商定俟到广东后再行商议;(4)夷性反复无常,行踪叵测,海道险要转为英夷所据,中国水师不强,难以在海上取胜。希望对英夷以最小的代价解决目前的争端。因为当时中国还不具备攻击英夷的条件。可是,道光帝并不能理解琦善的良苦用心,朱批道,“所晓谕者委曲详尽,又合体统,朕心嘉悦之至”、“所办甚好”、“所办尚属周妥”。
道光帝内心也不想与英夷发生战争,当他看到钦差大臣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伊里布于 9 月 18 日的奏折后,心态更想和平了事,伊里布说:“他和福建提督余步云、浙江提督祝廷彪等在海滨接见了义律、马礼逊等人,该夷礼貌恭顺,渐就驯顺,或能撤兵一半,以期迅速了结。”道光帝朱批道,“总要上不伤国体,下不开边衅。”这种心态的转变使他对原先抵抗派林则徐、邓廷桢等人更加心生愤怒。当已革闽浙总督邓廷桢、福建巡抚吴文镕上奏说,闽洋已觉腹背受敌、夷情猖獗时,道光帝朱批,“未知所受何敌”、“未知在何处猖獗”。林则徐于 9 月 29 日奏请治罪的奏折,林则徐提出五大建议:(1)英夷来华不能日久坚持,不值与之海上交锋,固守藩篱亦足使之坐困;(2)中国禁烟是正义行为,就是尧舜在世也要来驱除它;(3)如果说夷兵之来系由禁烟而起,则彼以鸦片入内地早已包藏祸心;(4)对英夷如果威不能克,即恐患无已时;(5)船炮为防海必需之物,宜事先筹维,粤海关已征银三千余万两,若前此以关税十分之一制炮造船,即制夷已可裕如。这些建议虽带有辨解之义,亦有道理,道光帝看完后在第四点后面朱批,“汝云英夷试其恫喝,是汝亦效英夷恫喝于朕也,无理可恶。”在第五点中间朱批,“一片胡言。”道光帝下令要军机大臣将林则徐的原折片寄交新任钦差大臣琦善阅看,要琦善将朱笔点出处据实查明具奏。
如果说,林则徐是道光帝派往广东禁烟的大使,那琦善就是道光帝派往广东想走和平发展中英关系的和平使者,道光帝态度的转变才使琦善走上了这一条路子,琦善第一个被赋予“和谈”的任务,这一角色决定了琦善后来的命运。
三 和平使者的建议:“羁縻于目前,备剿于将来”
道光帝令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办夷务,罢免林则徐和邓廷桢的原有官职,命琦善署两广总督兼粤海关监督。这表明琦善不仅仅是和平谈判的使者,而且具有相当权力。琦善到广东后,遵照谕旨对相关事件进行了调查,然后将所查明的各条情形上奏道光帝。
首先,琦善查明关于夷人索偿烟价是否起于洋商私许以及鸦片战争起因的问题。琦善调查后发现,洋商属于小康者只有两三家,号称富裕者只有伍绍荣一家,各洋商中还欠英夷人的账有数百万两,这些洋商乐于打仗,想赖欠,没有私许给偿之事。林则徐示令缴烟时,在谕文批文内有奏请赏犒、奏请奖励字样,但林则徐所赏何物、计值若干,均未指出,夷人唯利是图,对此颇存奢望,但每烟一箱仅给茶叶五斤,其二万余箱的烟土约需资本银一千数百万两,该夷所得不到百分之一,而又想勒具以后再贩鸦片、船货入官、人即正法的甘结,迄未遵依,这就是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英兵大集之际要琦善“空言解散,奴才自顾无能,惟有仰求洞察”。
其次,琦善查明了道光帝要他查的其他相关问题。关于是否有英吉利国王给林则徐文书的问题,并无其事。关于林则徐奏折中所说的浙江定海阴湿气候,使得英夷病死甚多的问题,耳闻不如目睹,只有两江总督伊里布在浙江身历其境,灼见真知,琦善曾备文咨询、据查,英夷谷米尚充,牲畜也频频购买,不会断绝,前因病疫大作,病死有数百余人,多是一些兵丁和舵水,头目死者不过数人,已安然无恙,未必穷蹙。关于林则徐奏折中说自具结后他国来船皆已绝无鸦片的问题。琦善说:“此事指上年而言,事属已往,无可查讯,查之也不足为确实,若指本年而言,来船均未进口,不能知其有无,安能信其没有?”
琦善就林则徐事件的调查结果及时上奏道光帝,也算是他在广东查办事件的初步了结。但是查办事件只是初步了解问题的真相,并不能解决由此而引发的中英冲突。琦善因此卷入更大的中英交涉之中。在交涉期间,琦善派出的人员、主要是守备张殿元、白含章和通晓英语的八品衔鲍鹏等人,从一开始交涉,琦善就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英夷兵船日益增添,并陆续驶进虎门,其中有打央鬼船二只,经查访是英夷陆路的兵丁,这是此前所没有的,“其设心已可想见”。
在商议条款过程中,双方商议的主要问题有兵饷偿还、洋商欠项、烟价、定海归还、官员平行对待等问题,双方不断进行讨价还价,烟价从二千万降到一千二百万,英兵占领的定海可以归还,但要求中国在沿海地方另外酌给一处,如果不准另给地方,只得占据定海。这些问题琦善没有最后决定权。
义律说,等这几件大事说定后还要和琦善商议几件小事。英夷对于前议各款,坚执不同意,琦善派往议和的人员只有三人,在交涉中只有鲍鹏懂得英语。
琦善将这些情况报告了道光帝,琦善在上奏中说得相当详细和具体,并对此进行了反思,向道光帝提出了一些建议:
(1)英夷船炮技艺远在中国之上,最好不与它发生战争;(2)英夷唯利是图,其烟价一节断难空言解释,先答应给予五百万元,约以十余年为期,陆续偿还;(3)关于禀、谕一节,原以其牵涉贸易官商,以后官员不与商事,英夷自然没有公牍前来;(4)关于给地方之说,如果给以偏隅尺土,恐其结党成群、建台设炮,久之渐成占据,贻患将来,不得不先为之虑。第一点,表明琦善比较了解当时中国的军情,对道光帝统治下的中国军事实力缺乏信心。第二点,表明琦善了解英国对于烟价的索赔为必然趋势,除非中国能战胜英国,否则难以说不赔。第三点,琦善的认识是错误的,他认为只要官员不参与商事,就不存在移文平行的问题。第四点,表明琦善也不希望中国给英国地方,他提示道光帝要想出其他办法,否则难以对付。这是琦善在广东期间向道光帝所提出的第一次建议,而道光帝所给的朱批却是,“看此光景,该逆夷反覆鸱张,恐难以理喻,必当一面论说,一面准备,多方羁绊,待其稍形疲惫,乘机剿戳,方可制伏也。”道光帝谕令琦善对英夷一面进行羁绊,一面进行武力准备。琦善很难做到,他不懂得军事谋略,他从直隶到广东没有调派军队。当道光帝收到伊里布、黄爵滋等人的奏报探明夷情一折后,道光帝要琦善不要进行和谈了,要他加强军事上的准备,对英敌实行征剿,“断不能不加征剿,其他概无论可也”。但是,琦善自身的角色并没有转变,他知道军事征剿不是他的长处。
琦善和道光帝两人对英夷的策略方面产生了差异,道光帝没有真正的能力,不了解中国军情,只知道在北京发号施令。琦善在广东尽量应付英夷,想早日结束英夷对中国的侵略,在军事上没有做相应的准备。当义律发觉琦善没有答应其要求时就提前有所动作了,英兵于 12 月 15 日,出动大小兵船二十余只,进攻了沙角和大角两座炮台,清兵以失败告终。水师提督关天培马上函报驰奏琦善,报告了当时的战况,关天培在信中要求琦善对自己进行奏参,从重治罪。琦善将这些情况报告了道光帝,并说,此间水师技艺,废弛已久,英夷所用飞炮,子内藏有火药,所至炸裂焚烧,不独为我军所无,“亦为该夷兵械中向所未见”。
琦善的想法是,先设法止住夷兵的进攻,再行筹办,对于打仗却失去信心,清兵对于打仗也失去了信心。令琦善难堪的是,琦善虽然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到广东查办夷务,但英夷不等回文就攻占大角和沙角两座炮台,所以琦善在奏折中检讨了他自己的责任,他说自己对英夷“不能驾驭帖服,致令占夺炮台,戕伤兵弁,实深惶惧,相应请旨将奴才交部议处。”道光帝坚决把琦善推到最前线,道光帝在强敌面前并不务实,在北京光说天朝大话,也不敢亲自去前线,特调四川、贵州、湖南、江西各路精兵,前赴广东,并调湖北、湖南、安徽各路精兵前赴浙江,预备对英兵进行攻剿,要琦善“对英军奋力剿办”,下令要浙江的伊里布快速进兵,收复定海;要琦善激励士卒,奋勇直前,务使逆夷授首,槛送京师,尽法惩治等等。
琦善在广东对于敌我双方的实力进行考察和分析:英夷水战的工具有船只,有远近兼施的火器,有利害的飞炮,还有火罐、火箭、火枪、火球等利具,这些都是我军所没有的。
广东地方无法进行守卫,前总督林则徐曾备有灌注桐油的草船以备火攻,已被烧毁。夷船进攻,每船上都有大炮,我军只有台内安设大炮,无法更换,从前所铸之炮甚不精良,连放几次后,炮已发热,大炮不能有效地射击英夷,而夷船大炮已经击中我军炮台,水战不能制敌。陆战方面,英夷器械极为淫巧,英兵进攻,前面以汉奸导引,后面载有四轮小车,上驾铜炮,用炮来攻打清兵。清军方面,水师废弛已久,兵丁由沿海招募,其中难免有与英夷通气之人,加上刀矛枪箭不敌英夷的枪炮,“我军以人御炮,势必不敌,将备相率陈亡”,炮台因此失守。琦善从心里已经败下阵了,感到战守两难,只有上奏道光帝报知情况。
琦善在奏文中大胆建议:尽早结束战争,然后竭数年的心力,整饬水师,添置炮械,购置西方新式炮械,只有这样才可以预防将来的祸患,因为目前的祸患确实已经缓不济急了。“该夷必不肯受磨难,其患之在将来者,犹得于蒇事后,赶紧整饬水师,添置炮械,竭数年之心力,尚可以资备预,而患之在目前者,缓不济急,实属施措无从。”琦善写这一奏折的时间是在元月八日,是在英夷攻占沙角、大角炮台之后不久。他请求重治其罪,也要保全苍生。他说:“奴才伏思一身之获咎犹小,而国计民生同关休戚者,甚大且远。”
琦善于道光二十年 11 月 11 日在广州接署两广总督事务。12 月 15 日,英夷攻夺沙角、大角两炮台,怡良当即会同广州将军阿精阿、副都统英隆以及司、道等一起到琦善署中面商战守事宜。琦善问他们攻剿有无把握?怡良等人都不敢说有把握。但是都认为英夷既经就抚,忽又称兵犯顺,占夺炮台,戕害将弁兵丁,除攻剿之外恐怕也别无把握。琦善对他们说:一方面要写信诘问义律,等义律的回复到后再设法妥办;另一方面还要等外省的兵丁到广东后才能有把握。
怡良认为,对于省城重地还是要加强守卫,所以与琦善、阿精阿、英隆商明,在省会城厢一带水陆要隘添派兵勇,实力巡防,军火局库等处,尤须昼夜看守。实际上琦善和地方官员也在布置防守战宜,并非一意妥协。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尤其是对虎门一带防务进行查勘后,发现了更多的问题,琦善的结论是:广东的清兵战守都不足恃,“地势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必须想出别的办法来止住英夷的进攻。
琦善最后建议:“姑为急则治标之计,则暂示羁縻于目前,即当备剿于将来也。”道光帝看了奏折,大骂琦善无能,朱批道,“朕断不似汝之甘受逆夷欺侮戏弄,迷而不返,胆敢背朕谕旨,仍然接递逆书,代逆恳求,实属情理之外,是何肮腑?无能不堪之至,汝被人恐吓,甘为此遗臭万年之举,今又摘举数端,恐吓于朕,朕不惧焉”,“琦善着革去大学士,拔去花翎,仍交部严加议处”。琦善最后落下一个卖国贼的历史罪名。
综上所述,琦善不是像道光帝那样不理智不聪明,他感到了当时的危险,发现了帝国的问题和清军的严重缺陷,不断地警示道光帝,提出了治本治标的对外战略,羁縻于目前是治标的一时策略,备剿于将来才是治本的大略。
四 琦善在广东的失误
琦善在广东办理夷务遇到了种种困难,在军事上处于劣势,对外界缺乏了解,在没有最后决断权的情况下,琦善不会有好的结果。琦善个人的做事风格及其做事能力也决定着他的成败,他在广东的失误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做事过于专横,与地方官员的关系处理不好,不让地方大吏参与对外事务,引起地方大吏的强烈不满。琦善在广东最大的毛病是权力太专,自以为专办海口,对外事务从不交给他人,一切夷务都不与巡抚商量,就是司道以下,如果没有得到他的召请,谁也不得入谒。琦善不相信广东地方官员,凡是奉到廷寄和发递奏折以及夷书往来等,从不以一字和一点信息示给人看,也不和下属官员商量。据怡良奏称,琦善到广东后没有和他商议一事,直到失去沙角和大角两座炮台,全省大吏前去访见琦善,琦善才向各大官员询问应守应剿,有无把握。琦善后来解释说,因夷务事关机密,有未及时商量之处,实因一时拘泥糊涂,“并无别见”。怡良对他强烈不满,于二月初六日上奏道光帝,告了琦善一状,说琦善将香港让给英夷。道光帝看后,朱批道,“必当由驿速奏,甚有见识。”道光帝在给内阁的谕令中指出了琦善的种种错误,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到广东后自称专办夷务,不让阿精阿、怡良等人与闻,琦善与林则徐的关系也相处不好。
第二,忽略广东军事防务,只想通过谈判方式解决中英争端,对于一切防守剿堵等军事事务置之不问。琦善到广东后,一切以和议为主,不考虑军事上的进攻,不重视炮台的建设。广东炮台的丧失和兵心的解体,琦善是有责任的。道光帝对琦善最愤恨的就是他不重视军事。林则徐也说,水师不必设,炮台不必添,这都是琦善之言,责任归琦善。琦善自己说这是一时糊涂,没有及时陈请。琦善曾经在山坡上观看义律带兵操演,觉得其枪炮厉害,内心产生胆怯,觉得其当初的见解是对的。当琦善后来在北京被提审时,审官质问琦善:为何把从前的水勇守具全行撤去?琦善回答说,他没有撤去水勇,沙角炮台失守是 1840 年 12 月 15 日之事,关天培阵亡是 1841 年 2 月 6 日之事,前后相距一个月有余。当沙角炮台失守时,水勇还在与夷船接战,结果被抢去拖船两只,这些水勇,有的是总局所雇,有的是水勇所办,交提督调派,琦善其实并没有撤去水勇。到 2 月 6 日,关天培在三远炮台阵亡时,六个炮台的炮位已经有 400 余门,兵丁壮勇也增加到 8900 余名,不意失守,赴援莫及,琦善本人也感到“愧恨无地”。
第三,擅自同意仿澳门例把香港作为英夷的寄寓之地和通商码头。琦善认为,对英夷稍给烟价,给与通商,英夷必然会俯首听指挥,问题就容易了结;对英夷要折其贪而慰其望,兼释其怨。道光帝在谕令中指出琦善的罪状之一,就是擅与香港给英国。琦善原先也曾奏称香港地方断不可给与外夷,担心他们在香港屯兵聚台设炮,但后来又竟敢给与,这岂不是前后矛盾?据琦善的辩解,后来因为英兵围困横档炮台,事情紧急,后路空虚,不得已佯允所请,以解救燃眉之急。但当时只是允许英夷居住,并没有指明丈尺里数,也没有指明地方,“虽权宜佯许,罪无可逃”,琦善自己也承认有罪。他说自己“才识短浅,因大兵未集,冀暂时羁縻,再图后举,实属昏聩糊涂。”在做出决策之前,琦善曾就割让厦门、香港问题向邓廷桢商量,邓廷桢说:“厦门是福建的门户,夷居厦门,可以窥内地,且澎湖、台湾都在厦门东面,声势所为,隔绝不得联络,其害至深,固万无许给之理;就是香港也在粤洋中路之中,外环有尖沙咀、裙带两个岛屿,夷舶常借以避风浪,英夷早想占有,一旦给与,他们必然会建筑炮台,始犹自卫,继则窥伺广东。”据鲍鹏所述,当义律求准通商,索银六百万,且要香港地方寄居。琦善只答应给银两,按六年摊给,通商、香港二事,奏明再议。琦善于28 日交给鲍鹏文书一件,说是同意给他全岛,要鲍鹏看情况而定,如果义律恭顺就交给他,如果还有反复就不给他。鲍鹏到了澳门后,看到义律有反复,光景不好,就没有将文件交给义律,原件退回琦善。
第四,琦善所用的对英交涉人员鲍鹏等受到怀疑,用人不慎和无才可用也算是他外交活动的一个缺点。因为人才难找,琦善没有找到比较合适的专门用于对英交涉的得力外交人才,只能找鲍鹏等备受非议的人物来对英夷进行交涉。鲍鹏是一个很受非议的人物,也是前任督臣邓廷桢指定要拿获的要犯。鲍鹏说,他前后同白含章、张殿元去见过义律五次,同陈荣庆去见过义律四次,他自己单独去见过义律四次。鲍鹏与义律争论过,但义律却用藤条打伤鲍鹏的手背,白含章和张殿元都看见了,鲍鹏不承认他自己与义律有什么挑唆勾串的事情。琦善也亲自检查过署卷,发现鲍鹏曾在夷船当过买办,卷内既无告发之人,也无指证之案,鲍鹏并不是一个有重大案犯的人。琦善利用鲍鹏,只是令他递文传话,照文译词,至于奏折密件,一概不令他与闻。
五 结论
琦善是清朝统治阶级中的一个懦弱分子,是中国社会的剥削阶级,他的立场是维护清朝统治的,不存在背叛清朝的问题,也不存在卖国的问题,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站在最高阶层的剥削人物,是个很富有的人。琦善之家是一个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大家族,家底十分丰厚。琦善最后被抄家时,从他家中抄出黄金 682 斤,银 1794 两,并有珠宝 11 箱,全部缴了国库。负责将琦善没官财产生息以充兵饷的军机大臣穆彰阿奏称:“琦善入官元宝银一千四百三十八个,散碎银四万六千九百二十两”,琦善入官地亩,“共地二百五十二顷十七亩零,以地方官征租差地核计,每年可收租银二千佘两”。海内人士莫不以罢战言和归咎于琦善为作俑之始。琦善提倡议和确实是不争的事实,但议和只是一种策略上的考虑,它是否就是一种错误?是不是很值得大家批评?这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琦善具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而他的办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这与他的个性有关,也与他在国家重大问题上没有最后决断权有关。一个人的做事能力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但往往可以从某些方面判断出一个人的做事能力及其能力的大小。琦善被道光帝派往广东省查办夷务,他的做事能力并不能令人欣赏,较之林则徐、刘韵珂、长龄等精英人物,琦善相差甚远。琦善对问题的考虑有欠周全,一味强调主和,以为不主和就不能止住英夷的进攻,这本身就是一大失误,他观察到清朝军队的严重不足,观察到英夷的船坚炮利,但就是不知道如何去模仿、如何去改进、如何去改革,更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把这一设想通过委婉的方式告知道光帝,只知道一味地在上奏中指出广东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以及英夷火炮如何利害等等,最终使弱智的道光帝产生了误会,以为琦善在恐吓他。这方面他比刘韵珂差多了,这是他的能力问题,一个人能力的大小是由他的个人素质决定的,当时有能力的地方大官员并不多见。琦善在广东期间与同城大吏的相处过程也可以看出他能力不强,他不能得到其周边大吏的赞许,不能把他们合成一条心,就像是一股绳子那样,预示着琦善的败局,琦善与同城大吏是疏远的、隔阂的,重大事情不能和他们进行商量,而是独断专行、我行我素。
琦善虽然能力有限,但他却具有非同寻常的远大见识,这点远远超出其同时代的那些疆臣大吏,这是值得肯定的。
琦善到广东后,处于夷事的最前线,通过接触和观察,发现当时中国的军事实力具有相当的问题,英兵的军事实力太强了,这是中国所未见过的,两者之间相差太悬殊了,意识到了如果通过打仗的方式来解决争端问题,中国非但不能取胜,反而使众多无辜的百姓受到伤害,所以就向道光帝提出了解决夷务争端问题的方案:羁縻于目前,备剿于将来。通过暂时的利益牺牲止住英夷的进攻,赶紧整饬水师,添置炮械,竭数年的心力,以资备预,达到自强!这是多么好的建议!只可惜道光帝鼠目寸光,把琦善的这一良好建议当成是一种恐吓!
琦善仅仅是一个地方大吏,还谈不上所谓的“远超时人”的外交家。外交家这个称号不是随便可以乱称的,琦善在与英夷的交涉过程中,始终是个失败者,既然是失败者,就不能称为外交家,他在广东期间,与英兵前线指挥义律的见面交涉也只有一次,在整个交涉过程中,他处处受制于义律的威胁,他的交涉能力甚至赶不上在浙江前线的伊里布,对于义律所提出的要求和条款,琦善并不能据理力争,而是一味地妥协,这样的人是不能称为胜任的外交家。
称琦善为汉奸卖国贼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合理的。琦善在广东交涉,处处受到义律的威胁,林则徐当时在广东密切关注琦善的议和动态。琦善一意要和,竟不敢添兵。在琦善所有的罪名中,最大的就是私自割让香港给英国,其他的罪状是次要的。琦善在广东确实有不少失误,他想通过曲折的道路来挽救当时的危机。当琦善的救国方案被道光帝彻底否定后,琦善不得不做了修改,承认他自己是个庸才,并在广东省进行了军队防守的调动工作,加强了虎门、澳门等处的协防工作,并在南海、番禺、东莞等县雇得壮勇 5800 名,用于防守炮台。这说明琦善是个知错能改的人,但道光帝认为已经太晚了,所以没有原谅他。琦善有很多缺点,但总比奕山、隆文等人好,琦善的思想并不反动,奕山、隆文、祁贡等人在 1840 年 5 月提出了“患不在外而在内”、“防民甚于防寇”的反动理论,奕山等人才是真正值得批判的反动人物。道光帝后来重用琦善是因为他觉得原先对于琦善的死刑判决“有内愧焉”。
琦善是个充满矛盾但又颇具人性化并同情老百姓的政治精英人物。说他是个聪明的外交家,但他还没有真正达到外交家那样的水平。说琦善有很多的历史罪名,也大都是对他的误解,琦善确实犯了很多错误。宾汉在其《英军在华作战记》中说,琦善是中国最聪明、最机巧的政客,但他犯了不少的错误。道光帝也说过,琦善作为地方督抚,“其人绝顶聪明”。由此看来,这样的人物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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