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自魏国入秦变法,推行开阡陌、重耕织、奖军功、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使秦国的社会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增强,一跃成为战国后期实力最强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奠定了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基础。大化改新是日本古代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仿效唐朝的政治经济制度,参考日本旧的习俗,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方面,确立了律令制的中央集权,削弱了贵族的特权,限制了争夺土地和人民的相互斗争,天皇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由此而建立,创造了有利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稳定社会环境。
商鞅变法和大化改新发生在不同的时代,但却有着诸多的相同之处。对两者的比较研究,国内外学者论述很少涉及。因此,笔者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对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进行对比,力图更加全面地认识这两次改革。通过对比研究,笔者认为商鞅变法和大化改新是在不同背景下进行的,所推行的改革内容也有所不同,变革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而在部分内容与效果上却有着相同的地方。本文总体上按中国为先,日本为后的顺序进行异同比较。
一、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之异
由于两国的改革背景不同,导致两国变革派对国情的认识也不同,因而改革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一) 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的背景之异
1. 中国商鞅变法的社会背景
春秋时期,铁器的广泛使用,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土地私有制逐渐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阶级关系、社会关系的剧变。新兴的地主阶级在经济和政治上势力与日俱增,与原奴隶主贵族之间的矛盾亦愈来愈深。新崛起的地主阶级逐渐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为封建经济发展扫除障碍,进行社会变革,建立新的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秩序。另外,各国之间频繁爆发战争,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各诸侯国内的社会危机也日益深重。战国时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实现富国强兵,在诸侯国争霸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秦孝公任用商鞅先后于公元前 359 年和公元前350 年两次变法,变法图强。
2. 日本大化改新的社会背景
七世纪以来,铁器在日本逐渐普及,各地陆续出现适应水稻生产的农具,如铁锄、铁锹、铁犁、大型曲镰等; 农业技术有了革新,铁犁用畜力牵引,水稻插秧和从根部收割的方法普遍推广; 对粟、麦等旱田作物的种植业已开始; 灌溉技术也有了进步,开始引水上山,把许多坡地、台地改造为水田,耕地面积进一步扩大。此外,人口逐渐增加,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个体家庭脱离部民组织独立生产的需求日益强烈,政府和贵族对部民的控制逐渐减弱,这导致财政收入逐渐减少,部民制度渐渐动摇,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受到威胁。与此同时,在朝鲜半岛的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通过改革不断加强集权。强盛的新罗,把日本在朝鲜的侵略势力驱逐出境,也威胁着日本的盟国---百济。东亚政治形势的剧变给日本带来沉重的压力,特别是在朝鲜半岛的失败,日本丧失了赖以输入大陆先进文明的通道,不但造成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而且大大降低了政治威信,进一步加剧了国内日益深化的社会矛盾。统治阶级在国内的争权夺利斗争日益激烈,他们"各置己民,恣情驱使。又割国县山海林野田池,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万倾,或者全无容针之地".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起来,内部争斗日趋激烈,民不聊生,各地民众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加上侵略朝鲜的日本势力被驱逐出境。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七世纪中期,日本皇室的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镰足与在中国留学归国的留学生频繁接触,探寻改新之路。中大兄等在留学生的协助下制定了改新方案的蓝图,积极倡导以"法制完备"的唐朝为典范,实行政治改革,建立中央集权制。645 年6 月,改革派发动政变拥立孝德天皇组建新政府后,开始国制改革,于次年孝德天皇下诏改革,因年号大化,史称这次改革为"大化改新".
(二) 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的内容之异
1.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分为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
在经济方面,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一是废井田制度,"为田开阡陌封疆",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这样用法律条文确立了土地私有制。二是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凡积极从事农业生产,向国家贡献粮食及布帛多的人,免除其本人的徭役; 凡不努力耕织而致贫穷的商人及手工业者,则全家一并没为官奴隶,这样用惩罚性的强制手段,迫使"工商之民"和"游食之民"去从事农耕。三是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统一标准度量衡器,方便了国家征收赋税、发放俸禄,这样有利于统一税收,经济发展,对巩固中央集权制度有积极意义。
在政治方面,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中央集权制。一是奖励军功,严惩私斗。凡立有军功的,各按其功劳大小,授予较高的爵位; 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二是实行二十级爵。商鞅为表彰奖励有功劳于国家的官吏将卒而制定二十级爵。
一级是公士、二级是上造、至十九级是关内侯、二十级是彻侯。宗室贵族无军功不得有爵位,有军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军功虽家资富厚亦不得铺张浪费。实行二十级爵制,推行按功授爵,使秦国军队的战力大增,在与其他诸侯国争霸中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挨打的局面,一跃成为军事强国。三是编制户口,定"连坐"之法。编制户口,五家为伍,两伍为什。各家各户相互纠察,相互监督,"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亦规定,无官府凭证者旅店不得留宿,否则店主要连坐。四是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划分若干都乡邑聚为县,县设令、丞,以掌政事; 尉掌军事。此后,秦国在新占领的地区设郡,范围较大,兼有边防军事管理性质,长官为郡守掌管事务;若辖区社会稳定,则以管理民政为主; 郡下分设若干县,这样逐渐形成郡县制。五是推行小家庭政策。凡一家之中有二子到能立户的年龄而不分居者,加倍征收户口税; 同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六是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这种严刑峻法,文化高压政策,不但极端钳制了民众的思想,而且摧残了中国文化典籍。
2. 大化改新的主要内容分为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
在经济方面,一是造户藉、计账(赋税簿账) ,实行"班田收授法".班田六年一班,即政府每隔六年,班给六岁以上的男子口分田二段,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为公民的三分之一,公奴婢同公民数; 受田人死,口分田归公。废除皇室屯仓,把贵族的田庄及部民全部收归国有。二是改革租税制度,施行租庸调新税法。班田农民交纳租、庸、调,收贵族土地归国有,把部民转化为国家公民; 国家定期分土地给农民耕种,定期向农民收取赋税。三是确定官马、兵器、仕丁(劳役的一种方式,每 50 户选所谓正丁两名服劳役) 、采女(侍候天皇的宫女,主要是膳食等,由郡司进献) 等制度。
在政治方面,一是收皇室和豪族的私有土地和部门(部曲) 归国家,是为公地公民,对大夫以上高官贵族赐予食封,以下的官员、百姓赐予布帛,作为俸禄。
二是划分行政区划,将全国分为畿内七道,建立京师、国、郡、里等功能性地方行政组织。三是改革统治机构,完善军事、交通制度,组织中央集权的全国性行政组织,建立京师和地方行政机构,设立关塞、防人(戍边军) 及驿站,各置职官。为树立中央集权专制思想,孝德天皇召集群臣立誓"天覆地载,帝道唯一",647年制定七色十三阶冠位,649 年制定十九阶冠位。又于 649 年诏令国博士高向玄理与僧旻设"置八省百官"; 在地方上设立国,由国司治理; 设立郡,由郡司治理; 设立里,由里长治理,这样初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中央行政体制。
(三) 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的效果之异
1. 中国商鞅变法的效果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迅速发展起来。《史记·商君列传》记载: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 ,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国建立了井然的社会秩序,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之后,随之展开了一系列对外战争。公元前 358年,秦军首败韩军于西山; 公元前 354 年,秦国攻取魏国少梁; 公元前 352 年,攻取魏国旧都安邑; 公元前351 年,攻取魏国固阳; 公元前 340 年,大败魏军,生擒魏将公子卬,迫使魏国交还以往侵占秦国的河西部分土地。《史记·秦本纪》记载: "(秦孝公) 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诸侯毕贺。"说明秦国很快赶上甚至超过中原地区其他国家。因而,商鞅变法,在土地制度方面,废除井田制,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在政治制度方面,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按功授爵,快速实现秦国富强,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 日本大化改新的效果
大化改新是以中大兄为首的改新派,以"法制完备"的唐朝中央集权制国家为典范,为建立天皇中心主义的律令制国家而进行的政治改革。改新派执政后,自上而下,变法革新,以班田收授制取代部民制,奠定了新兴国家的基础,改变了政权性质,让新的封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通过大化改新,把广大部民(农民) 从贵族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作为公民授予口分田,负担一定的租庸调,地位有所改变,提高了生产积极性,解放发展了生产力,稳定了社会生产环境,发展了社会经济,奠定了日本繁荣发展的基础。
改新确立了律令制的中央集权,把从前占有土地和部民、独立性很强的贵族改造成为律令制服务的官僚,削弱了其贵族特权,确立了一套颇为先进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日本的政治统治制度,限制了为争夺土地和人民而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天皇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由此而建立,为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日本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二、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之同
(一) 内容相同
在政治方面,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都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商鞅变法推行县制,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县设县令、县丞以掌管政事,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分设若干都、乡、邑、聚,建立起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大化改新中央设神袛、太政二大官和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
在经济方面,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都以土地政策为主。商鞅变法中,"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大化改新中,效法中国隋唐时期的均田制,推行班田收授法。国家根据人口数量授田,为年满六岁及六岁以上的公民每六年按人口班给口分田一次,所班田地不允许买卖,死后必须归还政府。
(二) 影响相同
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都破坏了旧的生产关系,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都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通过商鞅变法,秦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标,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基础,在中国历史上有重要的作用。
大化革新是日本古代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天皇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由此而建立,这说明日本的社会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或变化,天皇氏族的力量已经可以凌驾于所有氏族之上。大化改新是日本历史上未发生大规模流血事件而进行改革的先例,遏制了社会分裂势力,建立了新的封建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使日本迅速成为东亚强国。
三、结语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通过比较研究商鞅变法与大化改新,探寻两次改革的基本内容异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当然我们也应看到重大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变法之所以能够在当时取得成功或取得成就,在于变法改革在当时顺应历史潮流代表了进步势力,注意调整了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从而调整生产关系,对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变革者坚持了大无畏的精神,表现了极大的勇气和胆略,不拘泥旧套,反对因循保守,勇于进取,不屑墨守成规; 变革者多倾向于法治,立法以诚,取信于民,言必信,行必果,赏罚分明,作风雷厉风行,办事机敏果敢。所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改革,国家才能国富民强。要积极学习他国的政治经济优点及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推进改革走向纵深化。只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公平公正地执行新政策,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让广大人民享受改革成果,才能使国家一步步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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