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数量总体上呈现出增长态势。根据《2012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2 年底,全国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已有 6816个,生态环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1065 个,环保社会组织共计 7881 个。从 2007 年到 2012 年,环保社会组织的数量增长了 38. 8%.[1]随着环保社会组织的成长,环保社会组织日益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织载体。尤其是一些社会信誉度高的大型环保社会组织,它们在参与政府环境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监督等方面已体现出相当大的影响力。
一、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根源
1. 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环保社会组织,又称为生态非政府组织、环保NGO、环境保护社会团体、环境保护群众组织等,是指由个人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活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民间组织。
从我国环保社会组织产生的类型上看,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的环保社会组织大多数是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发起成立的半官方社会组织。如1978 年 5 月成立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这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我国第一个环保社会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83 年成立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是我国最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行政上受国家林业局的领导。90 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大量出现自下而上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环保社会组织,并且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1991 年,我国第一家专为一个鸟种成立的环境保护组织---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成立,1994 年,“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 习称“自然之友”) 成立,1996 年,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 简称北京地球村) 成立,1997 年,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成立,此后民间环保社会组织不断涌现。
随着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他们的活动领域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呼吁特定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环保事业建言献策、协调环境利用冲突、监督环保法律实施、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他们的活动方式也由最初的单个组织行动,发展到为实现保护环境和生态、实现环境的发展目标而相互联合、相互合作的行动。
2. 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根源
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既与我国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密切相关,同时还受到国际上对环境保护问题日渐重视这一背景的影响。
首先,从国内背景上看,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压力使得我国很多地方出现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谋求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环境污染程度逐年加剧。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安全。在严峻的环境挑战面前,我国政府尤其是国家环保总局深刻认识到,仅仅通过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还应当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作用,因此开始有意推动环保社会组织的成立。同时,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一些以知识分子为代表的公民也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于是开始酝酿自发成立民间环保组织,以此推动广大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其次,从国际背景上看,西方国家的环保社会组织在推动环境保护中的示范作用是我国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严重失衡,生态环境危机不断凸现。尤其是 20 世纪70 年代发生的一系列环境事件使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不能再对此进行回避或视而不见。于是,一场强调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的反污染、反公害的环保运动首先在西方国家拉开了帷幕。在这场运动中,环保社会组织成为弥补西方“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社会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在国际社会的影响下,我国环保社会组织开始诞生和发展。1972 年联合国环境大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为了应对环境管理和保护的国际化问题,吸引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各种援助,成立非政府环保组织开始进入我国政府的视野。
二、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从内涵上看,生态文明主要包括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文明行为三种结构形态。各类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我国环境保护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文明行为的建设,从而促进了我国生态文明的整体发展。
1. 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意识建设
作为生态文明的精神内核,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文明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先决条件,是生态文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内在保障。因为只有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了,才能使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有着更深刻的认识,才能使其对自身在环境保护活动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有更自觉的体认。
国内外环境保护运动的实践表明,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起着启蒙、开发、引导的先锋作用。在国外,几乎所有的工业发达国家都有众多环保社会组织,在这些国家中传播环保意识最积极的角色往往不是政府,而是环保社会组织。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中所指出,“自环境运动开始以来,科学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在青年人的帮助下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团体,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施加政治压力以促进政府采取行动方面起先锋作用”[2].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政府长期的宣传和教育对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政府动员”的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它使公民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由于缺乏参与机会和途径,公民难以成为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力量。因而,为了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的环境意识,应该充分发挥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中,那些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使命,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的环保类社会组织独立性最强、最为活跃、影响最大,得到社会的认可程度也最高。我国环保社会组织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意识方面起着政府、市场所无法起到的特殊作用。环保社会组织善于把握各种有利时机开展灵活多样的环保教育,通过出版书籍、印刷资料、举办讲座、组织培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一切信息载体,向不同年龄和身份的人群传播包括保护森林、保护动物、节能减排、控制吸烟、保护江河湖泊、保护湿地、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内容广泛的环保知识和环保理念,极大地唤起了公众的环境意识。
以北京地球纵观教育研究中心为例,这是2001 年成立的一家以向公众普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知识为宗旨的环保社会组织。为了更好地宣传环保理念,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研究中心不断引进国际上各种优秀的,与环境、人类发展和健康问题有关的环境教育影视资料,从而在我国建立起一个资源丰富的环境教育影视资料库。多年来研究中心通过免费借阅服务,为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中小学校、社区团体、家庭以及个人提供各种环保资料,促进环境教育资源的共享。同时研究中心还在中央电视台开办了“环保时刻”栏目,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播出“地球报告”,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 50 个环境教育光盘借用分中心和环境影视教育数字图书馆,从而为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2. 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应当“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3].在制定环境法、环境保护制度的过程中,环保社会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指出的,“环境法很少是只由法官制定的。事实上,环境保护的历史也是一部立法成就的历史,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环保运动的推行者、公务员、政治家、探险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者,以及对此密切关注的职业或业余的自然主义者”[4].环保社会组织不仅能够为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思想、理念,还可以直接扮演环境法律制度建设思想库的角色。
具体来说,一方面,环境政策制定是一个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环节,必须以广泛掌握相关科学资料和民情民意为基础,因此,必须进行大量的实地调查和研究。由于环保社会组织具有与生俱来的民间性、实践性及专业性等优势,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我国各级政府近年来在制定或修改相关环保政策和法规时,逐渐开始咨询、听取一些环保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他们来共同进行相关的调查和研究。这些环保社会组织常常通过提供调查报告等形式,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因此,开展实地调研和民意调查,参与政府政策研究工作已经成为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保事业的一种重要方式。【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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