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历史的书写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都会打上深深的时代烙印。在宋代,由于出现了新型的儒家理念,因而当时的士大夫撰写历史自然要遵循与其时代相吻合的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人生观及其世界观,等等。以宋太宗、宋真宗两朝的官员韩国华为例,尽管他留名青史,在《宋史》中有其传记,但并非地位崇高、权力巨大的重要人物。
然而,在他去世之后,经过其子韩琦等人的持续努力,韩国华的形象得以重新塑造,使其成为了有宋一代的贤臣。本文试图通过梳理韩国华碑铭和传记撰写的曲折过程,进而解析宋朝士大夫书写历史的某些原则和立场。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流传至今的韩国华碑铭与传记
关于相州韩氏家族,史学界已经发表了诸多研究成果。
①然而,对于韩琦的父亲韩国华个人的历史书写却是林林总总,可以说是经历了非常复杂的过程。按照撰写的先后顺序,最早的是韩国华之子韩琚为其父所写的行状,据韩琚之同父异母的弟弟韩琦委托尹洙为其父书写墓志铭的信函记述,“惟先君官氏次叙暨从政之迹,则有司封兄先着行状及国史所记,不敢复述。”
②也就是说,韩琚所写的韩国华行状为叙述其生平的最早的文字。事实上,韩琚在诸兄弟中是很受韩国华钟爱的,由于他“幼敏惠”,因而“太傅( 韩国华———引者) 爱异诸子,凡有譔述,令执笔,口授之,由是尽得属辞之体。”
①可知凡是韩国华要撰述的东西大多都是由韩琚代为执笔的,因而由他写作行状是合情合理的。需要说明的是韩琦在叙述中提到的“国史”,通常而言,宋朝的国史在书写韩国华的事迹之时无疑是要参考其行状的。然而,现在几乎无法弄清楚韩琚撰写行状的具体时间,但可以推测的时间段是在韩国华去世前后,而韩国华在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 1011) 死于回京城开封的途中,因而其行状大体上应该写作于此时。
至宋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出现了第二篇记述韩国华生平的墓志铭,此时距离韩国华去世已经33 年。事情的起因是韩琦给尹洙写信,请求他为其父韩国华撰写墓志铭,以便于次年安葬其灵位。“今岁始于相州安阳之新安村,距祖茔三十里得地,吉。以明年二月奉考、妣以降诸丧归葬焉。”
②为了要赶在韩琦在庆历五年( 1045) 二月之前重新下葬其父母,尹洙所写的墓志大致应该于提前几个月完成,毕竟韩家还要请人雕刻文字,等等,需要一段准备时间。而且,此时尹洙尚在被贬谪之中,故韩琦派人“不远千里”去给他送信,往返时间定然不少。因此,韩琦应当是将请尹洙撰写墓志的时间以及其他事项考虑得相当周密的。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韩国华本人生前所有遗留的物品已经丢失,“先君章疏、文集先为河阳法掾兄所掌。及物故,嫂辛氏尽携以归其家,后失之,不复得。故记述之际,实多漏略,甚可痛矣。”
③此处的“河阳法掾”指的是韩国华的第四子韩珫,因其担任过孟州司法参军,且是他一生之中唯一出任过的实际职务。
④本来是由他负责保管其父的遗物,其中包括韩国华生前上奏朝廷的章疏及其文集,这些无疑是反映其生平事迹最为重要的资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韩珫在 27 岁时便去世了,其夫人辛氏便带着韩珫的遗物回到了娘家,因而将韩国华生前的着述及其他遗物等等都丢失了。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尹洙与韩琦家族有着极为特殊的私人关系,但他不可能了解韩国华的生平。毕竟,尹洙出生于宋真宗咸平三年( 1000) ,卒于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 ,⑤而韩国华卒于大中祥符四年( 1011) ,此时尹洙才 11 岁,因此,他根本不可能与韩国华有任何往来。由此基本可以肯定,他为韩国华所作墓志铭的绝大多数内容来源于韩琦家族提供的相关资料,如前面提到的韩琚所撰写的行状和韩琦在信函中补充的一部分素材,尹洙无非是在此基础上加以润色加工而已。可知韩国华去世后 33 年,他的墓志铭才最终得以完成。
此后,韩琦又委托富弼为其父亲韩国华撰写神道碑,富弼在神道碑中引录了韩琦书信的主要内容,为便于叙述,兹引其全文如下:丞相、卫国公使以书来告曰: 我先人没于大中祥符四年春三月之甲申,葬于庆历五年春二月之己酉。虽论行有状,志圹有铭,载于史有传。施之幽显,不为无述。然墓在吾里相州安阳县之新安村,有窆棺之碑存诸隧。公与我游,又尝陪议军国于二府,知吾家为详。宜为我列先人事实,刻于其上,以表于道。灿然使后世观之者曰: 此有宋贤臣之墓,可信不惑,不待钩考而后见,则吾志毕矣。⑥由此可知,韩琦派人给富弼送去信函,其中包涵了几层意思,一是告知富弼埋葬其父亲的实际情况,下葬之时已经书写了行状、墓志铭和登载于宋朝国史的传记,但却缺一篇神道碑的碑文。二是请求富弼帮忙写作神道碑文,原因是富弼与韩琦之间有着深厚的情谊,且又是同僚,应该非常清楚韩氏家族的底细,加之富弼位高权重,在朝廷上下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其所写文字当然更能让后世之人深信不疑,因而是书写其父神道碑碑文最适合的人选。
然而,韩琦写给富弼的这封书信并未收录在现存韩琦文集之中,应该是他写完之后没有备份,而是直接派人送给了富弼。那么,韩琦的信函究竟是何时所写,这是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此文最早为元朝人葛逻禄乃贤收录在了其着作《河朔访古记》中,名曰《宋故太中大夫、行右谏议大夫、南阳郡开国男、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国公韩公神道碑铭》,但葛逻禄乃贤并未着录全文,而是仅仅将韩国华生平部分节录下来,其余部分则被省略了。
①至清代,王昶在辑录《金石萃编》时抄录了全文,但其碑首的官称与《河朔访古记》略有不同,可知葛逻禄乃贤并未完整地抄录碑文。与此同时,王昶还对该碑文写作的时间进行了考订,此文当是作于宋仁宗嘉佑八年( 1063) ,其依据是富弼当时所系官职头衔,再加以韩琦进封卫国公的时间。
②应该说,王昶考证的理据是相当充分的,因而是让人信服的。由此可知,富弼神道碑文是在韩国华去世 52 年之后撰写的,而距离韩琦下葬其父母的庆历五年( 1045) 也有 18 年之久。
再后来,元朝政府编写《宋史》,大体上应该是根据宋朝的国史为韩国华作了一篇非常简略的传记。
③这与韩琦在给富弼信函中所谓“载于史有传”是相吻合的,作为当时朝廷的高级官员,韩琦对其父亲在官修史书中的相关记述应该是十分留意的。由此可知,《宋史·韩国华传》是宋朝政府的诸多史官对韩琦父亲盖棺论定的结果。由于韩国华并非北宋时期尤其是太宗、真宗两朝颇具影响抑或是权势、地位很高的官员,因而其传记在宋朝国史中仅仅只有 500 多字的篇幅,与宋朝前期尤其是太宗、真宗时期那些处于权力核心的高级官员相比,韩国华可以说是不太受重视的历史人物。然而,韩国华被纳入作为正史的《宋史》,其在宋代无疑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人物。毕竟,宋朝历史上有过难以计数的文武官员,他们中的绝大多人已经被湮没掉了,而韩国华的传记得以流传至今,他应该是十分幸运的。
由上可知,韩琦之父韩国华流传至今的传记共有三种,按照写作时间顺序排列,一是宋人尹洙所作墓志铭,二是韩琦的同僚富弼所作神道碑,三是元人撰写的《宋史》的列传。按其性质分类,尹洙所作墓志铭大体上属于私家着述,富弼所作神道碑碑文带有某些官方色彩,但总体上还是私人着述,毕竟这是韩琦委托富弼撰写的。在宋代,能够拥有神道碑的官员一般都是宋朝的高级官员,中下层官员是不可能拥有的。尽管韩国华生前尚不够级别,但在其去世之后,随着其子韩琦官位的升高,他获得多次赠官,于是得到了中书令兼尚书令之类的地位崇高的职位,因而才具备了享有神道碑的资格。而《宋史》的列传无疑是出自官修史书。姑且不论宋朝国史和元朝官修史籍对韩国华生平的叙述,尹洙和富弼分别撰写了韩国华的墓志铭和神道碑,如前所述,他们写成的时间距离韩国华去世已经是 33 年、52 年之后了。其实,这两篇文字都是受韩琦委托而作的,前面引证了他写给富弼的书信,而他在给尹洙的信中写道,“今远日有期矣,思老于文而相知深者,无出师鲁( 尹洙———引者) 。是以不远千里,遣门人杨生奉书请铭。惟贤者鉴此,勤恳毋让。”
④韩琦之所以请尹洙,是因为他文章老练,且韩琦及其三兄韩琚与尹洙之间交情甚深。显而易见,韩琦对所邀请的作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的标准无疑有着多种不同的因素,包括文笔、官职等等,其中最为重要的应该是与韩琦及其家族之间的私人关系。其目的是不言而喻的,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维护其先人的良好形象,以使韩氏家族的声誉和地位得以留名青史。
二、韩国华生平事迹之叙述
在此,需要对校上述三篇文字的内容,以便厘清韩国华一生的基本史实。
1. 关于韩国华的祖先籍贯及其官职称谓。有关其祖先的若干问题,无疑是存在诸多疑窦的,笔者对此已另拟文加以探讨。其墓志铭和神道碑在其官职称谓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尹洙写作墓志铭之时,韩琦担任枢密副使,朝廷根据封赠制度追赠其父相应的官职。至嘉佑八年,韩琦已经升任宰相之职,依据宋朝的规定,追赠的官职也随之升级。
2. 韩国华仕途过程中的官职问题,三种不同版本的叙述是存在差异的。一是墓志铭中“安德军判官”显然系误,神道碑和《宋史》的彰德军判官是正确的,因为相州的军额即彰德军。二是《宋史》所记“迁着作佐郎”,而墓志铭、神道碑均作“着作郎”,虽然知事一字之差,但其品级、地位却是完全不同的。从其升迁的状况来看,由于尹洙、富弼基本上是依据韩琦家族提供的资料写成的,而《宋史》则是根据宋朝的国史而来,应该是查阅过朝廷的相关档案撰写的,因而“着作佐郎”是更为可信的。三是墓志铭“以屯田郎中充京东转运副使”,神道碑亦同,而《宋史》则是“京东转运使,徙陕西。”此处《宋史》的记载是完全错误的,韩国华应该是先任转运副使,后升迁为“峡路转运使”,而非陕西路。四是墓志铭、神道碑中“出知河阳”,《宋史》则作“河南”,后者显然是错误的。
三、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
韩国华作为北宋一代名臣韩琦之父,出生于后周显德三年( 956) ,宋真大中祥符四年( 1011) ,在从任职地泉州返回京城开封的途中暴病而卒,享年 55 岁,这恐怕是连韩国华自己都不曾预料到的,可谓英年早逝。如前所述,最早记录其生平事迹的传记是其子韩琚所撰写的行状,可惜已经散失不见了。宋朝官修的国史应该是参考了这一行状的,元朝编修《宋史》之时利用了宋朝的国史,为韩国华立了一篇简略的传记。相较于《宋史》,韩琦委托熟人分别撰写的墓志铭和神道碑则是更为翔实地记述了韩国华的人生履历。就叙事手法而言,尹洙所写墓志铭先罗列了韩国华一生担任的官职,即按时间顺序排列其官位之升降,然后对其在任时期的业绩进行了总结和评判。而神道碑和《宋史》列传则是较为相近的书写方式,在其每个职位之后就描述其所作所为,并对其生平事迹进行了必要的评判。这两种情形是宋代十分典型的人物传记的书写形式,绝大多数流传至今的宋人墓志铭等人物传记性质的文章都是按照这两种模式撰写而成的。
然而,人物传记的形式毕竟是外在的呈现,其内容无疑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也更值得加以深入探讨。就墓志铭、神道碑、列传三者而言,前两者大体上是出自私人之手,因而内容远远超出了官修的《宋史》。作为宋朝前期进士出身的官员,以韩国华的声名相对而言还算不上是名宦,但毕竟名留青史,成为北宋前期太宗、真宗两朝的中高级官员。他的一生原本并无可大书特书之处,但因为其子韩琦担任了宋仁宗、英宗两朝的宰相,韩国华的形象因而得以重新塑造,从此变成了北宋前期的一代名臣。
大体说来,墓志铭和神道碑的内容非常丰富,这应该是与韩琦有着直接的关系。据他自己说,“琦自志于学,每见祖先所为文字与家世铭志,则知宝而藏之。有遗逸者,常精意搜掇,未始少解。时编岁辑,浸以大备。”
①由此可知,韩琦一直十分留意自家祖先遗留下来的各种文字,凡是散失的东西都尽可能加以搜集,尤其是其亲生父亲的种种资料,从而不断充实了与其祖先有关的历史。姑且不论《宋史·韩国华传》的简略,就以墓志铭和神道碑所述内容相比较,后者远远较前者要细致。
韩国华同样的经历在两篇文章中呈现出了大量新的史实,他担任彰德军节度判官,墓志铭仅用了简单的几句话加以描述,而在神道碑中却书写了韩国华不畏强暴而惩治恶人的事实。更为有趣的是,为了说明韩国华为官的威严与正直,墓志铭、神道碑都记述了彰德军当地人为年少的韩国华在其家乡出门时是否“妄视”而相互打赌的细节。这些事实无疑是后来韩琦在相州听说或是在相州担任官职的其他官员为了巴结韩琦而告知他的,否则他是不太可能了解的。又如韩国华知潞州( 山西长治) 之时,的确兢兢业业,深得其上司的赏识,于是他上报朝廷嘉奖了韩国华。“河东转运使郑文宝言: 知并州王嗣宗、知潞州韩国华等绥辑有方,供亿无乏,并诏褒谕。”
①可知宋朝官方文献仅仅记录了尽心尽力而得到了褒扬的结果,而未能更为细致地叙述事实的经过,而神道碑的文字记述了一些他得奖的过程,“会契丹由梁门入寇河朔,分兵略太行,其锋甚锐。潞人恐,公以精骑屯吴儿谷,扼其奔冲,贼遂不敢犯其境。又率本道粮以饷朔军,王师大济。帝嘉之,褒以玺书。”而这一记事显然较李焘引用的资料更能反映宋初宋朝与辽朝之间战事的实际情况,但却丝毫未说明河东转运使郑文宝在这一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其用意自然是为了彰显韩国华与太宗皇帝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也突出了他在担任地方行政长官过程中的出色政绩和行事的干练风格。诸如此类的事实在韩国华的碑铭文字中表现得非常充分,这从很大程度上体现了韩琦对其父亲的怀念之情和恪尽孝道的高尚品格。这种情况同时也表明,作为北宋中期在朝野上下地位尊崇的高级官员,韩琦有能力通过各种途径寻访到他父亲入仕为官的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塑造了韩国华的形象。
另一方面,无论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抑或是碍于同僚、朋友和其他各种复杂关系的原因,墓志铭和神道碑的作者在创作之时都掺入了他们极为浓烈的个人情感,而他们的这些感性认知与其所处的时代是息息相关的,毕竟,到了北宋中期,士大夫阶层对官员德与才的衡量标准逐渐形成了一套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评价体系。因此,如果说元朝人所修《宋史》的韩国华列传近似于刻板的官样文章,那么,尹洙和富弼的作品则是有血有肉的,将韩国华的一生写得栩栩如生,使其形象变得高大起来。如两位作者写到韩国华之死,都流露出了无限的惋惜之情,尤其是尹洙,“公既没,泉人之有知者相与趋建阳拜奠,朝夕哭。诣浮屠营斋,以报公德,其宽爱感人至此。”由于韩国华死于返回京城途中,他离开任职地泉州已经很远了,但泉州之人得知韩国华死讯的人都纷纷前往建阳,祭奠其亡灵以报答他对当地人的恩德。此情此景既表现了韩国华在知泉州任上的工作得到了当地人的高度评价,突出了他出色的治理地方的行政能力,同时也褒扬了他宽厚与仁爱的高尚情操,②更反映出当时福建路民众以佛教超度死人亡灵的社会现实。事实上,这种情形很难说是完全真实的,毕竟,泉州的普通民众恐怕是不太可能前往建阳的,极有可能的是泉州当地的一部分官员来到了建阳为韩国华送别,并为他举办了丧葬仪式。但无论如何,这种富于情感的描述极大地提升了韩国华的地位,也改变了他的形象。而这种情感恐怕更多地来源于韩琦对其父亲的怀念,尹洙、富弼无非是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而已。又如富弼是这样叙述韩国华担任峡路转运使职务的,“峡为险远,一路官俸薄,不可责以廉,公奏益之,至今峡中官德公不已。”《宋史》同样也记载了这一史实,但更多的是客观的描述。在富弼看来,由于川峡路官员俸禄微薄,因而很难要求他们廉洁从政。于是韩国华向朝廷提出建议,增加了当地官员的收入,从而得到了这些官员的拥护和爱戴,甚至惠及了后代所有在川峡路任职的官员。由此完全肯定了韩国华的为政功绩,更以“至今峡中官德公不已”这样十分感性的言语评价这一史实。实际上,关于峡路官员增加俸禄之事,南宋史家李焘作了相应的记述,“知益州张咏奏: 屯驻兵士所请钱,乞依元降宣旨,铜钱一文与折支铁钱五文。是时,陕( 峡?) 路转运使韩国华到阙,又言川陕( 峡?) 州县幕职官等所请月俸,铜钱一文止支钱二文,望增加铁钱分数。帝令支铜钱一文,易给铁钱五文。”
①可知韩国华的确在川峡地区官员俸禄发放方式的改革过程中的确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并非是决定性的,而是呼应了益州知州张咏的建议,促使朝廷改变了原来铜钱换铁钱的比例。而富弼的说法却暗含着韩国华是功德无量、流芳百世的,这对于突出韩国华的正面形象无疑大有裨益的。
从墓志铭和神道碑的内容来看,尹洙、富弼等人在韩琦的授意下撰写了更为充实的韩国华传记。毫无疑问,他们在对韩国华生平的叙事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与其所处时代相吻合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而言,韩琦希望将其父亲塑造成“有宋贤臣”的形象,这在他给富弼写的信函中表露无遗。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尹洙、富弼以符合当时士大夫理想的主流标准对韩国华的事迹进行了裁剪和处理。这与宋朝开国以来的历史是息息相关的,面对中唐以后君臣关系的混乱局面,赵匡胤竭尽所能地倡导儒家的传统理念,力图改变此前丧失纲常伦理的现实,于是采取诸多措施砥砺名节,重新建立一套稳定赵氏政权的道德体系。经过朝廷上下的不懈努力,至尹洙、富弼、韩琦等人所处的时代,宋朝新的道德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正因为如此,韩琦等人书写韩国华的历史之时自然会受到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
首先是韩国华忠于君。从他考中进士入仕以来,可以说是对宋太宗、宋真宗的任何指令都绝对服从,为了君王,他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出使高丽。“事两朝,不懈夙夜,国家每有急难处,必首被选委。”在富弼看来,每每国家出现危难之时,天子便会想到韩国华的忠诚,而他也总能舍生忘死,为皇帝完成使命。“北方请盟之明年,公以使往。上谕曰: 卿昔使高丽,故以选卿。又顾同使周渐、张若谷曰: 卿凡事当询韩某。”也就是说,在宋辽之间签订了澶渊之盟的次年,韩国华被宋真宗委任为使臣出使契丹。其实,这次出使之人不止韩国华一人,还有周渐、张若谷等人。而且,尹洙引用了皇帝面见三位使者的话,要求另外两位同行的使者在出使途中凡是遇到事情都应当征询韩国华的意见,本质上就是确定了他为使团领导人的地位。然而,尹洙的说法遭到了南宋史家李焘的置疑,“遣度支判官、太常博士周渐为契丹国主生辰使,侍禁、合门祗候郭盛副之。职方郎中、直昭文馆韩国华为契丹国母正旦使,衣库副使兼通事舍人焦守节副之。( 注) 尹洙志国华墓云: 上令周渐、张若谷,凡事当问国华,恐饰说,今不取。盐铁判官、秘书丞张若谷为国主正旦使,内殿崇班合门祗候郭允恭副之。”
②实际上,从周渐等人的排序及其担负的使命等方面来看,他们应该是各司其职,分工不同,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或是隶属关系。由此可知,李焘无疑是读过尹洙所写的韩国华墓志铭,但认为其中的说法并不准确,是掩盖真相的矫饰之言,因而是不足采信的。尽管如此,韩国华奉宋真宗之命出使辽朝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这表明他是深得皇帝信任的官员,对北宋前期的两朝帝王也都是忠心耿耿的。
其次是孝于亲。韩琦在给尹洙的信函中盛赞其父亲恪尽孝道,“性至孝,自幼孤。见事二亲有禄以养者,则泫然终日,痛己无及。”
③可知韩国华自幼便已失去双亲,大体上应该是由他的亲属抚养成人的,因而他基本上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为了凸现韩国华“至孝”的品格,韩琦只好用“泫然终日,痛己无及”来形容幼年失怙而无法孝敬亲身父母的凄惨人生以及其终日以泪洗面的内心苦痛。而在富弼的笔下,韩国华“孝”的形象则更为具体,“尤笃于孝友,常恨禄不逮亲,居多感涕。凡俸赐,悉分惠宗党,不问疏密。姑、姐数人孀且老,皆迎归奉之,以终其身。又为外姻之贫者毕嫁娶,复与营其生事。教子合悉用经术,而济之以严法,得任子不与奏,盖欲使其自致也。”他是从若干层面表现其孝道行为的,一是发自内心地感念父母的生养之恩,二是用俸禄等不分亲疏远近地周济宗族、乡党成员,三是为丈夫去世的姑姑、姐姐养老送终,四是设法解决与自己有姻亲关系贫困亲属的婚嫁和营生问题,五是严格教育子女。虽然韩国华公务繁忙,很多时间都因在外地任职而忙碌奔波,即便是在都城开封为官,其所在机构也同样有着繁琐的行政庶务。然而,他对家人、亲属以及宗族成员还是照顾得非常周到的,几乎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毫无疑问,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士大夫的传统美德,也是宋代官僚群体追求的理想境界。而体现在韩国华个人身上的正是前面罗列的五条,这足以说明他治家有方、处理亲友关系极为得体。当然,所有这些优秀的人品并非富弼杜撰出来的,而多是由韩琦根据多年所见所闻或是其他相关资料总结出来的。
①再次是从政干练而廉洁。对于韩国华仕途中的作为,其子韩琦没有作过多的评论,仅有简单的几句话而已。“凡莅官,大抵以爱利为本。奉身廉约,于民无毫发之扰,所去人思之。”
②此处所谓“以爱利为本”,根据颜师古的理解是“爱人而安利也”,③即以仁爱之心和惠及他人之行作为从政为官的根本原则,因而才能廉洁奉公。而尹洙对韩国华的从政经历总体上认为是为官时间长,但官职级别并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与其实际行政能力是完全不相匹配的。同时,尽管韩国华受到当政者的刻意压制,但却得到了宋太宗、真宗的高度认可。除此之外,尹洙还肯定了韩国华为官清廉的风格,“清约自守,家无余赀。”后来,富弼也对韩国华的从政为官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寿虽止五十五,而其间从政者四十年,可谓久矣。事两朝,不懈夙夜。国家每有急难处,必首被选委。又在计庭,更八任不得解,迹其所从来,不为不遇。中外望归,谓必大用。天子屡欲用之,而公素方整守道,权幸者多不说,故每为其所间而止。公惟所任,莫不竭其力。不以抑压自懑而遂浮沈于时,向若得所用如人之所望者,经纶设施布宣光,昭其为功德,非古贤执与校之哉。”由此可知,富弼对韩国华的总体定位是一位可以与“古贤”比肩的贤臣,这与韩琦期望得到的评价几乎是完全一致的。然而,尽管最高统治者屡屡想要重用韩国华,但由于权幸之臣的重重阻挠与刻意打压,因而未能成为更高级别的官员。事实上,从韩国华的任职经历来看,其所担任的绝大多数职务是负责具体事务的,而非皇帝身边出谋划策的核心成员,因而是很难得到皇帝的赏识而拔擢为高官的。在他的仕宦生涯中,最值得书写的就是他成为皇帝的使者,而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宋朝皇帝的使者出使辽朝,极可能是因为他身材高大且仪表堂堂,正如韩琦所谓“状貌奇伟,立朝挺特”,④这种说法可以得到《宋史》的印证,即韩国华“伟仪观。”加之韩国华进士出身,应该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因此,作为宋王朝派遣到高丽、辽朝等域外国家的使者,韩国华有着其他官员无法具备的得天独厚的外表形象,借以彰显赵宋朝廷的威严和大国的崇高地位。而其余多数仕宦经历似乎都不足以使韩国华有机会成为宋太宗、真宗时期拥有很大权力的核心幕僚,尽管尹洙、富弼都为他惋惜甚至抱不平,但《宋史》并未将其纳入太宗、真宗两朝重要人物的行列,因而其传记相当简略,这种叙事方式是相对客观的。
复次是为人耿直而大度。在韩琦看来,他的父亲“生平不喜任知数,与人言,必尽出肺腑。”
⑤也就是说,韩国华平生为人坦诚,不擅长尔虞我诈的“知数”。尹洙和富弼也持差不多同样的看法,如富弼谓韩国华“有伟量,与人接,坦然必尽其诚,不露形迹,亦不设机键。”在尹洙看来,韩国华这种率直的性格甚至极大地影响了他在仕途上平步青云。这些文字显然有是要将韩国华描述成为心胸坦荡的正人君子,而非工于算计的龌龊小人。这种道德评判对于已经去世多年的韩国华而言本质上并无太多的实际意义,但于在世的韩琦及其家族成员来说,其父亲的人品是至关重要的,毕竟他们完全不希望其先人在德行方面出现任何瑕疵,而是完美无缺的高尚。显而易见,无论尹洙,还是富弼,他们几乎都与韩国华素昧平生,当然也就完全不了解其为人,因而其所撰写的文字无疑是虚构的,其真实性是令人怀疑的。当然,这种情况与尹洙、富弼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从韩琦本人提供的材料中演绎出来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韩琦在给尹洙的信函中并不是充分展示其父亲从政的业绩,尽管他是以“叙先考令公遗事”为名草拟的书信,但其中多半篇幅涉及更多的反而是相州韩氏的家世。韩琦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证明韩氏家族“自李唐以来,世以宦学知名。”
①在他看来,韩氏从李唐王朝以来就是“宦学”名家,世世代代读书做官,而非普通民户。或如尹洙所谓的是“世衣冠旧族。”这与韩琦的说法基本一致。而富弼则是作了这样的叙述,“又有以韩国为氏者,子孙散适诸郡国,其在昌黎者最为着姓,公即昌黎之裔也,达者历世不绝。”可知他将韩国华家族描述成了唐代大文豪韩愈的后裔,这与韩琦的说法有着极大的差异,不知富弼是依据哪些资料作出这种判断的。宋代类似此类人物传记的书写方法是较为普遍的,韩国华的传记亦无例外。这表明,以韩琦等为代表的宋朝士大夫是非常重视家世传承的,而绝非不重视门第观念。一方面,他们可以借此表现其对祖先功德和庇佑的感念之情,表达后世子孙慎终追远的孝道。这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美德之一,也是他们实践儒家理念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宋朝士大夫对祖先的追根溯源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了凸现在世子孙光宗耀祖的辉煌事业,以此告慰祖宗的在天之灵,感激祖宗冥冥之中的扶持和帮助。恰如富弼在韩国华神道碑中所写的,“( 韩) 琦相仁宗皇帝,被遣制立。今天子为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卫国公,望临天下,勋冠列辟。以公积德储庆,所宜身享厚报。然恨早世,不克待其发,而发于丞相。丞相以似以继,其传之者又可涯邪?”在富弼看来,韩琦之成为宋仁宗、英宗朝位极人臣的宰相,实际上是因为其父亲韩国华的“积德储庆”,且其子孙也会因此而长期得到丰厚的回报,但这仅仅是美好的愿望而已。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过韩琦、尹洙、富弼的不断加工润色,尤其是韩琦在这一过程中的不懈努力,韩国华的形象得以最终确定下来。如前所述,韩国华的生平事迹愈发丰富起来,而发掘这些史料之人无疑就是以韩琦为中心的相州韩氏家族的成员。几乎可以肯定,为了从不同的途径获得韩国华的相关资料,韩琦应该是利用了自己手中巨大的行政权力和在朝野上下的崇高地位的。事实上,韩国华的墓志铭、神道碑等文章的书写在两宋时期具有某种典型意义,在重新塑造韩国华形象之时,他们遵循着宋朝士大夫撰写人物传记的某些基本原则,除了形式而外,传记的内容符合两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这与作者所处的时代是息息相关的。另一方面,传记作者往往会受到个人情感、社会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而很难保证他们都能秉笔直书。据《宋史》列传记载,韩国华在担任判大理寺职务任内,“以详定失中,命梁灏代之。”显而易见,他在行政过程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误,结果被解除了职务,逐出了朝廷,被迫前往地方任职。南宋史家李焘同样记述了这一史实,“知审刑院赵安仁判大理寺。韩国华议刑失中,命户部侍郎张雍、知制诰梁灏代之。”
②很明显,韩国华一定是在复核司法案件之时出了巨大的纰漏,几乎因此而葬送了他的仕途,否则其职位应该升得要更高,毕竟他已经担任了判大理寺这一重要职务。可以肯定,宋真宗采纳了赵昌言的建议,为了严惩“议刑不当”的官员,朝廷都要“授以远官”,即到京城以外的偏远地区去担任官职。此后,韩国华多数时间都在河阳、潞州、泉州等地担任知州,再也未能在朝廷担任过重要职务,这就意味着他已经远离了京城这一异常重要的权力中心,因而也就很难再有在仕途飞黄腾达的机会了。
然而,对于这一史实,韩琦、尹洙、富弼均只字未提,而是对此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众口一词地认为,韩国华之未得皇帝的重用是由于权臣的刻意打压和其耿直的性格所致,这是有悖于真实的历史事实的,也是宋代士大夫历史书写过程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的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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