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继咸(1597—1646)字季通,号临侯,今江西宜春袁州区人。 天启五年(1625)中进士,授行人。 崇祯初曾任御史、礼部员外郎、山西提学佥事、湖广参议等职。 崇祯末,因知兵而受督师杨嗣昌的赏识,任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后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驻守九江,总督江西、湖广等处军务。 弘光元年(1645),他率部抗清,清兵攻陷九江,明宁南侯左良玉之子左梦庚降清,并将袁继咸挟持至清营。 清廷诱逼兼施,屡屡劝降,他仿文天祥的《正气歌》而作《正性吟》,死不降服,最后在清兵的屠刀下英勇就义。
明清鼎革之际,在抗击清兵的入侵中,富有民族气节而又值得称道的官吏, 除史可法、 左懋第外, 就要算文天祥式的民族英雄袁继咸了。 史可法、左懋第的英雄事迹广为流传,而世人对袁继咸却知之甚少。 目前学界也尚未见到专门研究袁继咸的文章。 鉴于此,本人搜集相关史料,试做探讨,以期更多人了解这位抗清名臣。
一、性格刚直,直言敢谏
崇祯帝即位后,虽然处死了大宦官魏忠贤,但很快又变本加厉地重用、 宠幸宦官。 崇祯四年(1631),他命大太监张彝宪总理户 、工二部 ,位在二部尚书之上。 户部、工部掌天下钱粮、大工,却由一宦官掌控,实在令人憋气。 不久,张彝宪上了一份“觐官投册”的奏章,规定觐见官员须先拜谒他。
朝中大臣连连上疏反对,袁继咸亦在其列。 他说:士有廉耻,然后有风俗;有气节,然后有事功。
今诸臣未觐天子之光,先拜内臣之座,士大夫尚得有廉耻乎?逆珰方张时,义子、干儿昏夜拜伏,犹以为羞,今且白昼公庭,恬不知怪,所为太息也!
又云: 尊朝廷莫大于典例, 知府见籓臬行属礼,典例也。 见内臣行属礼,亦典例乎? 诸司至京,投册吏部各官,典例也。 先谒内臣亦典例乎? 事本典例,虽坐受犹以为安;事创张彝宪,即长揖只增其辱。 高皇帝立法,内臣不得干外事,若必以内臣绳外臣,《会典》所不载。
他认为这样会使上自藩王,下到县令依次来请托,跪拜在宦官的座前,引诱天下人来干无耻之事。甚至搬出太祖“内臣不得干外事”的祖制,直言重用宦官之危害。张彝宪大为恼火,就上书之事在崇祯帝前攻击继咸。 致使崇祯帝反而责怪继咸越职言事,加以切责。 无奈,继咸孤身一人赴山西任提学佥事。 但是,袁继咸由此声名大振,以敢忤逆权宦闻于朝廷内外。
袁继咸上疏抨击权宦, 招致了宦党的打击报复。 提学山西期间,巡抚吴甡荐其廉。 可是阉党余孽巡按御史张孙振因向继咸请托,继咸不答应,就上书诬蔑他收取贿赂,舞弊徇私。 将其定谳下狱,解京治罪。继咸的学生傅山大义凛然,联络百余名山西诸生随囚车入京。 散发《辩诬公揭》,为之辩诬。 其言曰:嗟乎! 曾谓袁也而贪吏乎? 诸细事可不言,即开书院作养一举,首以俸余葺三贤祠,而进诸生于其内,朝夕劝课,蔬食菜羹与诸生公之,不取给于官府,不扰及于百姓。 有贪吏若此乎……先后拦截御史孙贤、大学士温体仁等请愿,三次上书向皇帝申诉,不得达,只得冒死跪伏宫门诉冤。
此事件一时间轰动京城, 朝野上下千余人联名为其申冤。此时巡抚吴甡也为袁氏辩白,继咸也上书陈诉了孙振向他请托之事。经过几个月的斗争,继咸之冤得以昭雪,官复武昌道。阉党张孙振以诬陷罪被判处贬官充军。
袁继咸性格耿直,直言不讳,屡遭皇帝的斥责以及阉党的迫害,然而他并未因此而颓靡,依然直言敢谏。给事中李世祺因弹劾大学士温体仁、吴宗达而贬谪于外,继咸为此打抱不平,上疏崇祯帝:养凤欲鸣,养鹰欲击。 今鸣而箝其舌,击而绁其羽,朝廷之于言官,何以异此! 使言官括囊无咎,而大臣无一人议其后,大臣所甚利,忠臣所深忧,臣所为太息也。 且皇上乐听谠言而天下误以攻弹大臣,为天子所厌闻,其势将披靡不止也。
南明弘光时,袁继咸依然是直言敢谏的风格。
政权初立,大封功臣,江北四镇高杰、刘良佐、刘泽清、黄得功皆以定策功封爵。 他们人人居功自大,桀骜不驯。袁继咸朝见时面奏:“封爵以劝有功。无功而伯, 则有功者不劝; 跋扈而伯, 则跋扈者愈多。 ”弘光帝朱由崧表面上赞成他的意见,叹气说:“事已成,奈何? ”
弘光帝酗酒好色,追欢逐乐,不以国事为念,他又上疏说:元朔者,人臣拜手称觞之日,陛下当以为尝胆卧薪之时。 念大耻未雪, 宜以周宣之未央问夜为法,以晚近长夜之饮、角觝之戏为可戒。 省土木之功,节浮淫之费。儆谕臣工,后私斗而急公仇。……请再下宽大之诏,解圜扉疑人之囚,断草野株连之案。
告诫福王应当痛定思痛、卧薪尝胆,效仿周宣王关心国事,勤于政务,戒绝通宵滥饮、角觝游戏的行为。 要停减土木工程,节俭不必要的开支。 同时劝告大臣停止私斗,应以国仇为重。
弘光元年, 朱由崧在阮大铖等一帮阉党余孽的怂恿下,决定重颁《三朝要典》。 称当年三大案之成,皆东林党人颠倒黑白,欺骗君父的造谤之作,并请昭雪追恤因三案被罪诸臣。 大翻逆案, 倒行逆施, 诸大臣强烈不满。 袁继咸上疏言:“《要典》一书,先帝特旨焚毁。 诸臣非属崔、魏之人,何必复寻崔、魏罗织之书。 臣请书未进,亟寝之。 书已进,亟毁之。 ”而左良玉也上疏谏阻,朱由崧皆不听。 马士英、阮大铖之流对此大为不悦,指使御史袁宏勋弹劾继咸“庇护三案,公然忤逆”。 袁继咸秉公直言的为官之道, 引起了朝中奸人的嫉恨,史称“群小皆不喜继咸”,然 而他的诤臣品格却赢得了后人的敬仰。
二、坐镇九江,总督江楚
袁继咸还具有非凡的军事才能。 崇祯十二年(1639),督师杨嗣昌“以其知兵,引参军事”。
明年擢右佥都御史,任郧阳巡抚。 期间,“继咸往驻牛头塞,料理均需,转运不匮而民不劳”,当地士民皆颂扬其恩德。不及一年,因襄阳陷落而受到牵连,遣戍贵州。 十五年,明王朝已是内忧外患,北方清兵不断骚扰入侵,南方起义军进逼江西,局势日益严峻。 廷议设总督于九江,控制吴楚。 朝臣推举袁继咸出任, 继咸随即被擢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
袁继咸刚上任便义激左良玉,恢复武昌。 他还未到九江,张献忠就已攻陷武昌,并沉楚王于江,左良玉却坐视不救,拥兵东下。袁继咸遇良玉于芜湖, 激以忠义, 指着江中浮尸说:“大将军忍见此乎?”又责之曰:“君侯功虽多,过亦不少。朝廷不遣责,岁遣中使宣谕,奈何不图报称! 且人孰无死,张睢阳死、贺兰进明亦死;某宁为睢阳死,不为进明生也。”
遂自率三百士卒先行。左氏大为感动,“追二十里,具揭请发方国安、马士秀等五千人先1大败立足未稳的张献忠,先后收复汉阳、武昌。 到了九江后,继咸立即申明军政,召集当地柯、陈等大族家兵扼守瑞州,并侦探义军的动向。不久,朝廷决定让吕大器来接任总督,让继咸去管理屯田事务。 大器、良玉之间不和,长沙、袁州一下子都沦陷了,朝廷又推出继咸替换大器。
武昌收复后, 继咸又派兵剿灭张献忠在湖北的残部。张献忠退出武昌后,在湖北境内仍驻有相当兵力,并在江西、湖北交界的天井窝,聚众数千人为后应。 吕大器曾派遣李懋功等率六千兵丁讨伐,反为其所败,诸将却说是大捷。 而大器刚接任,来不及调查。 捷报还未上奏, 起义军又攻陷了上高、万载等地。 袁继咸复任总督后,立即派兵遣将,收复失地。而手中并无像样的兵力,唯有郭云凤刚招的三千新兵, 不得已派其出战。 但郭氏贪生怕死,故意夸大敌方兵势,不敢进军。恰遇邓林奇、郝效忠率兵前来支援, 遂合兵一处。 为瓦解敌方军心,继咸“密遣人喝贼虚声,且令自新”,这些残兵走投无路,纷纷缴械投降。 最后“止诛首乱反复卢南阳辈数人,余俱散遣归农”。 在这次战役中,袁继咸得知郭云凤这支部队实力不强却骄横跋扈,尤其是其部将甘启明等指良为贼,滥杀无辜,探得实情后,果断地将甘启明等绳之以法。
继咸到九江不久, 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陷北京,明王朝被推翻。 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建立了第一个南明政权。
朱由崧刚即位, 继咸便向他提出了恢复中原的战略方针,即“致治守邦大计”。 其言曰:金陵之界限在大江,而淮南、江北为之屏蔽;金陵之咽喉在浔阳, 而湖南襄樊为之门户。 今淮南、江北无恙也,叛将溃兵盘踞其间;小民嚣然,丧其乐生之心:此可不加意措置? 湖南新经贼乱,千里蒿莱;宜简重臣抚治其地,选补廉吏,缉和难民,招徕商贾,通巴蜀、黔、粤之货。 襄阳为古今必争之地,必设重镇。 重镇必宿兵,宿兵必责饷、修城、置器,诸费不赀,皆不可不早计也。 夫樊、襄守,则可由宛叶以图关中;淮南、江北守,则可由归德以图河南,亦可由彭城以图河北。 攻守之大势如此。
他在奏疏中分析了南都的战略形势, 认为南京有长江天险,淮南、江北为屏障;南京的咽喉在九江,而湖南襄樊为其门户。 应当加强对淮南、江北、湖南的控制,派重臣抚治其地,安抚难民,招来商贾,与巴蜀、黔、粤等地通商。 襄阳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当设重兵驻守,军饷、军械、城防一定要早作打算。 稳住了樊、襄、淮南、江北,然后再图恢复中原。
袁继咸的大政方针颇有见地,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然而弘光实权掌握在马士英、阮大铖等一帮奸臣手中,其战略布局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化为泡影。 弘光元年(1645)3 月,左良玉起兵“清君侧”,袁继咸以死堵阻。 弘光政权内部因“北来太子案”闹得不可开交, 继咸认为 “太子真伪非臣所能悬揣,真则望行良玉言,伪则不妨从容审处;多召东宫旧臣辨识,以解中外之疑”,而马士英、阮大铖却“欲借之以起大狱,尽诛正人”,良玉上书争议也没用,就和士英等人发生了矛盾。湖广巡按御史黄澍唆使左氏发兵劝谏承认太子, 并清除马士英这个大奸臣。 恰值李自成部在清军的追击下进入湖北襄阳地区,左良玉不敢抵抗。 于是,良玉就借着“清君侧”的旗号,“以奉太子密旨,诛奸臣马士,进逼南京。 四月初一日,左良玉兵至九江,邀袁继咸到舟中相见。 ”言及太子事,良玉大哭“并从衣袖中取出”皇太子“密谕,欲劫持袁继咸和他结盟,一同前往南京”清君侧,救太子“。 继咸正言厉色道:”先帝旧德不可忘,今上之新恩亦不可负,密谕从何来? 公今以檄行之,是仇国也,请改为疏。 “并且向诸将下拜,请求他们爱惜百姓。 左良玉不得已,约定不攻打南京,在城外驻军,听候圣旨。 袁继咸回城后,命部将坚守九江,不准左兵进城。把各位将官召集到城楼上挥泪说道:兵谏非正。 晋阳之甲,《春秋》所恶,可同乱乎! 当与诸君城守以俟朝命。 ”不料部将张世勋、郝效忠已经同左部将领私下勾结,夜间纵火焚烧全城, 并同左军合营, 左兵乘势入城杀掳淫掠。袁继咸于绝望中准备一死了之。黄澍来到他的官署哭拜着说:“宁南无异图。 公以一死激成之,大事去矣。 ”副将李士春亦密劝:“隐忍到前途,王文成之事可成也。 ”继咸认为他说得对,就出城去批评良玉。 而这时左氏已经病入膏肓,晚上看到九江城中大火烧起来, 非常悔恨, 大哭着说道:“予负临侯! ”呕血数升,一命呜呼。 其子梦庚率所部降清。袁继咸虽没能阻止这场暴乱,但若良玉不遽死,他定会力谏左氏迅速平息,左军也不会倒向清廷,而弘光朝廷也就不会这么快灭亡。
袁继咸驻守九江一年有余, 正值明王朝走向覆灭之际。他充分发挥军事才干,与左良玉协力打击张献忠及其残部,收复湖北、湖南、江西大片失地;他关心国家命运,疏陈救国方略;并且极力调节左氏与弘光朝廷间的紧张关系, 为维护政权内部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抗清被俘,不屈而死
左良玉死后,其子梦庚并没有信守良玉“出死力以扞疆”的遗训,而是继续率兵东下。袁继咸劝其回师,不听。 为此,继咸整军御战,并告诫部将邓林奇、汪硕画、李士元等:“不可为此不忠事。 ”此时的林奇等躲于湖泊中,暗中拦截继咸回来,而继咸为郝效忠所欺骗,赴其军。 当部队将到湖口时,梦庚、效忠降于清军,于是掳继咸北去。
掳至清营后,“(继咸)见豫王,长揖不拜。 为设宴,不饮,亦不言。 ”清军对袁继咸礼遇甚优,设宴招待,继咸却酒肉不沾,不吃不喝。继而清军又多次派人劝降, 如通事冷大人请曰:“八王慕大人名借重,仍做总督,入江省招抚。”允诺只要他愿意出面招降江西等地抗清武装, 仍委以总督职位,继咸以“忠臣不事二君”断然拒绝,“冷别去,已复请者再三”始终不为所动。 回到舟中,袁继咸欲投江报国,因被人发现而没有成功。
清军无奈,只好将袁继咸押解北京。路经南京时, 袁继咸望着南京宫殿和明太祖的陵墓痛哭流涕。 “噤口不饮食者八日,亦不死”。 他想效仿江西老乡、南宋官吏、诗人谢枋得(字叠山)那样不吃不喝,饿死以全节义,但也没有成功。 喟然叹曰:“天不欲余为叠山,敢不为文山哉? ”后路遇乡人被释归,遂托以家书,其文曰:“儿为左兵复拥投清,誓不事二君,挟令东下。儿志决死国,不复相见矣,高年强自爱,不忠不孝负惭天地,冥恨何极,阁笔潸然……”表明了自己以死报国的决心。
拘押北京囚禁后,清廷仍以礼相待,继咸一些已降清的门生也多次痛哭劝降, 清摄政王甚至许以高官厚禄。袁继咸皆以慷慨遂志之辞尽拒之,以为“不杀固清朝之仁,效死实明臣之义”,一再表示要:“尽臣子职分”,“宁求一死”,死不降服 。
在狱中,他一边读书,一边着作,写有《经观》《史观》两书,并仿文天祥《正气歌》作《正性吟》以明志,书写了一首直薄云天、警策后人的不朽史诗:天地治乱,理数循环。湛兹正性,鼎鼎两间。有怀乡哲,炳耀丹青。 维唐中叶,秀耸二颜。 越在宋季,文山叠山。 成仁取义,大德是闲。 哀我逊国,方黄臭兰。 名成族圮,刚中良难。 淑慎以往,学问攸关。 我心耿耿,我气闲闲。 从容慷慨,涂殊道班。 居易俟之,敢幸生还。
顺治三年(1646)三月二十四日,清廷让袁继咸在投降做官与死亡之间作最后选择, 他不改初衷,决心以身殉国。两天后,袁继咸一见刀光剑影、杀气腾腾的清兵来到自己的住处, 就知道为国捐躯的时候到了,他当即北面叩拜明先帝,双膝还没着地,就被清兵挟持上马,出东便门,于三忠祠前壮烈殉国,表现了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
参考文献:
[1][清]温睿临.南疆逸史[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清]计六奇.明季北略[M].北京:中华书局,1984.
[3] [ 清 ] 傅 山 . 霜 红 龛 集 [M]. 太 原 : 山 西人 民 出 版社 ,1985.
[4][明]李清.三垣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清]徐薡.小腆纪年附考[M].北京:中华书局,1957.
[6][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清]吴葆仪.郧阳府志[M].同治本影印.
[8][明 ]袁 继 咸.浔 阳 记事 [G]//中 国 野 史 集 成 第 33 册 .成都:巴蜀书社,2000.
[9][清]顾炎武.圣安皇帝本纪(南明史料八种本)[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
[10][明]袁继咸.六柳堂遗集体[G]//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 116 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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