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逻辑理路
所谓“民本管理”,就是以民为根本的管理理念、思维和方法,具体说就是以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管理理念、思维和方法。“民本管理”与“人本管理”既联系又区别: “民本”也是“人本”,“人本”的内核应是“民本”,但“人本管理”的外延大于“民本管理”,“人本管理”中的“人”包含了作为管理客体的“人”,有时也包含了作为管理主体的“人”,而“民本管理”中的“民”一般不包括管理主体在内,这是其一; 作为社会学和政治学范畴的“民”与“人”,区别较大,“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概念,是指社会阶级、阶层、组织中的非领导人员; 而“人”则包含了“官”与“民”,这是其二。
老子“民本管理”内涵中的管理主体,是各级统治者、领导者( 包括老子笔下的帝王、侯王、圣人等) ; 管理客体则是社会、组织中所有的被统治者、被领导者,即全体社会民众、黎民百姓( 老子称之为百姓、民,有时也用“人”代称百姓和民) .那么,老子提出“民本管理”思想的依据抑或说“民本管理”思想的逻辑理路是什么呢?
( 一) 人是宇宙的中心。老子论“道”只是其思想体系的逻辑生长点,主旨却是论“人”,整部《老子》紧紧围绕百姓安宁、社会稳定、天下太平的治国理政管理目标,阐发领导者如何认识和遵循自然、社会、人生之道,如何爱民治国,实现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他以“道”论人,以“道”育人,关注人的命运和发展,关注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成为第一个将人从天地万物中分离开来,作为独立于天地万物之外的一个类别的哲学家,指出: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道德经》通行本,下同; 二十五章) .老子将人与道、天、地并列齐名,看到了人在宇宙万物的主体地位和一枝独秀的特质。这里所说的“人亦大”,不仅指出了人类社会具有自然界同样的客观规律性,还指出了人掌握运用自然、社会规律的能动性,从人的力量与作用视域确立了人在宇宙的中心地位。当然,老子也看到了人的主体地位的相对性,即人的主体地位必须在尊重“道”、“天”、“地”的前提下,才可充分彰显,故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二十五章) ,要求人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尊重自然、社会规律,与自然和睦相处,实现和谐发展。[1]
( 二) 人民是社会的根本。由人组成的人类社会,在老子所处的春秋末期,阶级、等级分化及其矛盾对立十分鲜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社会中的尊卑、贵贱、高下地位泾渭分明,前者尽管是少数,但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 后者尽管是多数,但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然而,老子不愧是辩证法的鼻祖,他看到了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指出: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 三十九章) .揭示了位居贱、下的百姓、民众是位居高、贵的侯王等统治者之“本”之“基”,说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根本作用; 揭示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反者道之动”( 四十章) ,告诫统治者只有充分认识、尊重占多数的人民群众,谦虚恭下,变矛盾双方的对立对抗为和谐协调,才能赢得政权稳固、社会安定、国家长治。[1]
( 三) 治民是治国的关键。治国理政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最关键、最重要、最艰难的问题在于对百姓、民众的治理与管理,因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安定有序的治国目标,完全取决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治国理政者的支持、拥戴程度,取决于国家政令在多大程度上被人民群众所认同、所执行。老子不仅目睹了官民对抗、战争频仍、民不聊生、危机四伏的社会现实,同时又以高度的时代忧患精神,从政治哲学、管理哲学以及官民关系的视角,揭示了问题的根由,指出: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后,是以轻死”( 七十五章) .一针见血地指出统治者违背了治国理政目标的正方向,而是朝反方向行事的管理现实,把自己的生命看得过于珍贵,只顾自己奢侈享乐,主观妄为,好大喜功,不顾百姓死活,导致百姓与统治者离心离德,甚至揭竿而起。这是统治者背离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决定力量的社会历史规律所致,它从反面告诫统治者要将“以民为本”的民本管理贯穿治国理政的全过程。
二、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老子从人与宇宙、人民与人类社会、治民与治国三个关系层面以及治国理政、社会历史内在规律的视域,阐明了“民本管理”的逻辑理路,那么,应该从哪些方面体现“民本管理”呢? 老子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 一) 爱民。在老子看来,爱民是实现“民本管理”以及治国理政目标的首要前提。“爱民治国,能无知乎”( 十章) ,老子把爱民置于治国之先,认为只要治国理政者真正关心、爱护百姓,即便是缺少智慧,也能把国家治理好。道理很简单,统治者对百姓的爱护、关心往往会直接转化为百姓对统治者的拥戴与支持,转化为建设国家的热情与动力,这种“非智力因素”比“智力因素”更具实效。老子认为真正的爱民要体现在大爱、博爱上,不能是小爱和有选择的爱,指出: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二十七章) ,要求统治者关照、关爱到每个人甚至每个事物。
( 二) 信民。老子认为,信民必须是取信于民众和相信、依靠民众两方面的统一。取信于民众,就是统治者、管理者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要求百姓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老子强调“行不言之教”( 二章) ,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就是不能欺民、诈民,言出必行,行出必果,不能朝令夕改,正如老子正话反说: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二十三章) .相信、依靠民众,就是统治者、管理者不能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否则只能是“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二十四章) ,而应像接纳百川的江海,虚心向民众学习,才会获得民众的尊敬,一如老子所言: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 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六十六章) .
( 三) 利民。老子总结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得出的基本结论就是: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八十一章) ,所以,他强调统治者、管理者要自始至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先民后己,先公后私,不与民争利,做到“后其身”托命的责任担当,即老子所说的“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十三章) .
( 四) 民治。民治就是充分调动发挥民众的智慧与力量,实现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老子倡导“太上,不知有之”( 十七章) 的理想型社会治理模式,即统治者、管理者不要事必躬亲,也不要处处发号施令,要让民众有自我发挥的空间,甚至要广泛听取民意、聚集民智,做到“以百姓心为心”( 四十九章) ,从而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五十七章) 的社会治理效果。
( 五) 民生。民生是人类社会奔流不息的源泉,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老子看到了统治者、管理者无视百姓疾苦,甚至不择手段剥夺其生活资料和生命的残酷现实,致使整个社会民不聊生,江山社稷风雨飘摇。他希望百姓过着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生活,因而痛斥统治者不让百姓拥有自己的家园、充足的生活资料、生命安全保障的卑劣行径,他反复指出老百姓之所以饥寒交迫,就是因为“以其上食税之多”( 七十五章) 和“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七十二章) 的结果,他把那些着华服、佩利剑、厌饮食、富流油的统治者历斥为强盗头子,指出: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 五十三章) .
( 六) 民享。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因而,老子主张百姓有权享有社会的一切,包括人格平等权、财富分配权、国家管理权等。老子认为优秀的统治者、管理者不应主观设定是非好坏标准,能够破除心中的不平等观念,对黎民百姓做到一视同仁,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 四十九章) ; 优秀的统治者和管理者不应专横跋扈,而应实施民主管理,即“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四十九章) ; 优秀的统治者和管理者应做到“人法地”,在财富分配上“损有余而补不足”,而不是“损不足以奉有余”( 七十七章) ,应像厚德载物的大地那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五十一章) .
三、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
老子“民本管理”思想具有人民至上性、主体修养性和普遍适用性等鲜明特征。
( 一) 人民至上性。“民为邦本”观念是人民至上性特征的集中体现。“民为邦本”是老子政治哲学、领导哲学、管理哲学的核心观念,如上所述,老子围绕如何实现长治久安的理想治国理政目标,从爱民、信民、利民、民治、民生、民享等六个层面阐明了“民本管理”的主要内容。“爱民治国,能无知乎?”( 十章) 老子把爱民作为治国的先决条件。为何? 因为民为贵,君为轻。
民众是江山社稷的根基,没有民众这个被领导、被管理者就没有领导、管理者,懂得以民为贵,才会去真心爱民,而爱民的最好体现就是尊重民众的各种权利,解决好信民、利民、民治、民生、民享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调动民众建设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动性。历览前贤、博古通今的老子知道,国家社会管理的重心是在以统治、领导者为管理主体,以及以百姓、民众等被统治、被领导者为管理客体的矛盾关系中展开的,矛盾展开的情况是: 领导、管理者的决策、号令离不开被领导、被管理者的贯彻落实; 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主要靠被领导、被管理者; 国家、社会、组织的长治久安与否取决于民心向背; 人民群众始终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而这正是老子抽象出的社会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即“人之道”与“圣人之道”,统治者、管理者果能如此,则必然达成“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三十五章) 的治国理政图景。
( 二) 主体修养性。人民至上的本质是群众利益至上,管理主体要始终遵循人民至上的“民本管理”宗旨,在老子看来全然依靠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即统治者、领导者、管理者的“上德”.
1. 修养清静无为之德。“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三十七章) ,老子从事物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前提出发,强调统治者、管理者以不妄为去作为,以不生事去做事,以不参味去品味,即“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六十三章) ,尊重社会规律,尊重民意,做到无妄、无伪、无违。[2]
2. 修养知足知止之德。老子深谙 “知足常乐”、“知止不殆”的重要性,洞见到不知足、不知止就会做出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害人害己的行为,正所谓“祸莫大于不知足; 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四十七章) ;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三十二章) .
3. 修养少私寡欲之德。恰当而适度的私心、欲望可以促进人类社会发展,但私心、欲望失当或过度便会造成社会危机和社会灾难。如,老子看到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五十三章) 情形,即一边是豪华的宫殿,一边是荒芜的农田和空虚的粮仓情形。老子并不反对恰当的私心和欲望,但他极力倡导统治者、管理者应“去甚、去奢、去泰”( 二十九章) ,要去掉极端、奢侈、过分的私心、欲望,在先民后己、先公后私中成全自己的主观愿望。【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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