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西方主流思潮的新自由主义,在世界全球化与改革开放的浪潮下迅速涌入中国。 当前,我国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在多元思潮的背景下发展迅速。 我们不禁会思考---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中国化民主理论体系的建构是否存在影响,如果存在影响,那么这种影响的结果是正效应还是负效应? 为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立场, 立足社会实际来考察新自由主义思潮与中国化民主理论建构的内在的、 真实性关联。 在科学把握两者内在关联的同时,还必须积极推进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进程, 通过民主理论的合理、 合法化建构来促进民主实践的发展。
一、 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与中国化民主理论建构的必要性
20 世纪 70 年代末, 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影响日益扩大,逐步演化为我国多元文化生态中富有影响的 “一极”.而中国化民主理论建构的历史进程在新自由主义的传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等因素的影响下变得日益紧迫。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状况新自由主义思潮是在 20 世纪 30 年代伴随着资本主义世界由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过渡的时代背景下出现的,并公开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作辩护的思想。 它奉行经济的自由主义,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私有制,反对公有制,强调个人自由与个人主义;主张在世界范围内推行经济的自由化、市场化。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 20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中期,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新自由主义思潮相关的专着、学术论文开始译介到我国。 第二阶段是从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至 90 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速度的加快与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价值理念开始遭受着多元社会思潮的影响与冲击,“国内开始大规模地传播和讨论新自由主义”[2],此时有关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各类学术研讨会相继召开,同时出现了一批论文集与着作。第三阶段是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至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 在这一阶段在我国的思想界与理论界产生了多次有关自由主义民主、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经济体制、文化多元化等问题的讨论, 而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我国的影响的广度与深度日益扩大, 成为当代中国文化思潮的重要一极。 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广泛传播绝非偶然, 主观方面的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为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生长与发展的土壤,而客观方面则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大肆宣传新自由主义, 将新自由主义演变为其意识形态工具。
(二)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必要性分析中国化民主理论建构的历史进程在新自由主义的传播、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变得日益紧迫。具体而言,其必要性包括以下三个层面:首先,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是推进民主理论化发展的必然抉择。民主理论化是指将“社会对民主观念、民主程序、民主规范、民主制度的看法都上升为理论,成为完整的、连贯的理论体系”[3],并不断加快其大众化进程。 民主的“中国化”是推进民主的“理论化”的关键,民主只有扎根中国国情、 民族传统与时代背景, 才能真正实现其理论化。 其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民主理论的中国化已成为我国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问题。 最后,当前,在新自由主义思潮、 传统文化以及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的三重影响下, 我国的文化生态变得日益多元, 人们的文化诉求与价值取向也呈现出异质化发展的趋势。在多元文化背景下,迫切需要构建一套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协商的机制,而中国化民主理论则可以有效地承担这一历史使命。 通过构建中国化的民主理论, 能够为社会分化提供理性的交流、讨论与沟通渠道。
二、 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中国化民主理论建构的借鉴意义
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当代中国的广泛传播,对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方面, 它有助于民主理念的塑造与国家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推动下,西方催生了一系列新型的民主范式,这些民主范式对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具有借鉴意义。
(一)政治价值层面:对“自由、平等、理性”等民主理念的塑造具有借鉴价值改革开放一举摧毁了我国传统的“一元”文化格局以及“单位制”对社会成员的控制,社会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因此,迫切需要塑造适应时代发展的民主理念,以弥合社会的分化甚至对立局面。而新自由主义对当代中国“自由、平等、理性”等民主理念的塑造与社会内化具有一定影响。首先,新自由主义强调对个人自由的尊重, 对当代中国自由理念的建设具有了一定的价值启示。 新自由主义主要代表人物哈耶克指出,“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所能选择的最好制度”[4]. 与此同时,哈耶克强调将自由与法律结合起来,认为“法律乃是自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正当的法律就等于自由”[5]. 弗里德曼则强调自由竞争性有利于个人的自由发展,同时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艺术的创造具有重要的意义[6]. 个人自由也构成社会的基本出发点,是社会政策与法规制定的前提与基础。其次,新自由主义主张对社会平等与正义的坚守, 强调平等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首要原则。虽然,自由主义者对现实生活当中的各种不平等表示承认,“但并不因此而认为这样的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7]. 随着社会多元主义局面的逐步形成, 必须提升广大公民的平等意识, 通过平等理念的渗透达成平等的协商与合法性的社会共识。最后,新自由主义十分强调对理性的运用,认为“个人与社会生活能够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并强调这种理性不仅仅是逻辑的、计算的,“由此,个人之间的共存与共同合作成为了可能”[8]. 在当代中国,要想达成社会共识,公共理性的提升是关键。而公共理性的提升则可以借用新自由主义所包含的理性模式, 如利用“手段-目的”理性、功能主义理性与行政性的理性来促进公民的理性选择与社会的良性运行[9].
(二)国家结构层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结构的优化,构建法治、有限与服务型政府哈耶克的国家观是建构在以下原则之上,具体包括:有限民主与权力分立的原则,哈耶克反对中央政府对社会服务活动的垄断, 主张将中央政府的大部分活动转交给地方政府[10];强调政治架构的“去中心化”原则;对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进行合理的区别与分离, 哈耶克认为对于在解决危机性的社会矛盾层面,“地方组织所从事的各种复兴工作会比政府的都市振兴计划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希望”[10];主张“五层宪政”的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模式[11]. 而这些原则对当代中国国家结构的优化与中国化民主机制的良性运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针对以上原则,我国必须推进以下工作:第一,构建有限、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职能的转变。 当前,如何处理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并实现两者的平衡已成为我国政府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而哈耶克的权利分立则给我国政府结构的优化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必须推动政府职能的改革,加强社会力量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推动依法治国,构建法治政府。 哈耶克强调自由主义本质其实就是“法治的政府而非人治的政府”[12].当前,要真正落实“人民民主”,必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通过立法规范中国化民主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与发展机制,是中国化民主走上法制轨道;通过司法实现对中国化民主实践过程的有效监督,并不断强化司法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
(三) 民主范式层面: 在新自由主义的 推动下,西方催生了一系列新型的民主范式,这些民主范式对中国化民主理论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作为西方世界占主导地位的新自由主义思潮, 对西方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的变迁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具体而言:第一,从历史视角来看, 西方的民主范式 (代议制民主或自由主义民主)建构的理论基础就是近代的自由主义思想。作为“西方自由主义之父”的洛克,提出了一系列民主建构原则,如有限政府、契约论、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等。 第二,从现实视角来看,新自由主义思潮与放任自由主义相比,更加注重“社会正义”与“分配平等”等概念,甚至将“社会正义”与“平等”视为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旨归[13].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鲜明地指出,“正义” 是社会制度所要达到首要目的。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渗透下,西方的民主范式也产生巨大变化,包括参与民主、多元民主与协商民主等理论范式的产生。【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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