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农会是一种超越宗族关系的社会组织。它肇始于清朝末年,至民国初期曾一度得到广泛的发展。但彼时其仅是以绅商和地主为主体、依附于政府、旨在农业改良的社会团体。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真正属于农民阶级且以维护其切身利益为宗旨的农会组织方才出现,并在此后的各个时期以不同的形式活跃在历史舞台上。
抗日战争时期,农救会等农会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并组织民众进行了一系列抗日救亡活动,成为抗日救国这一中华民族伟大壮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鉴于目前未见学界对此课题有专文论述,本文乃试图就这些组织的建立过程、组织结构、主要活动等做一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推动该专题研究的深入发展。
一 农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双方实现第二次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根据合作宣言,中国共产党于1937 年 9月6日将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归属国民政府领导。至此,作为各级苏维埃政权基础的“贫农团”组织也就不复存在[1].实际上,随着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的基本结束,“中央苏区各县贫农团组织的活动”早在 1934 年上半年就已经“日趋减少、停止”了[2].
面对抗日民族战争这一新的历史形势,为广泛地“团结与组织群众,改善群众的生活,实现民主权利,并发动广大群众去参加民族革命战争的最高积极性”,中国共产党于1937 年10月16日发布关于农民土地政策和群众运动的政策,提出:“在抗日根据地的各种群众,首先应该自己组织起来,在群众自己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各种要求纲领上,建立真正群众的工会、农会、学生会、商会及青年、妇女、儿童等团体。要使最大多数的工人、雇农组织在工会之内,最大多数的农民组织在农会之内。”“工会、农会是抗日政府最重要的群众基础和群众柱石。”“工会、农会及一切群众团体的中心任务,是在广泛发展群众为改善生活待遇斗争的基础上,引导广大的群众去参加抗日政府与抗日武装部队的建设。派遣自己最好的干部到政府与军队中去负责工作,动员群众去加入抗日军队和游击队,发动群众去参加抗日战争中各方面的工作。”
1940 年 7月 20 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在给鲁西区党委的指示信中再次强调:“农救会应该是群众工作的中心,党必须注意发挥其作用,培养领袖县级农救会的领导机关必须加强,党应当抽得力的干部负责工作。”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动下,“农民抗日救国会”“农民救国联合会”等农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
在陕甘宁边区,统一在“抗日后援会”之下的“农民会”以及“总工会”“青年救国会”“妇女联合会”等 25 个群众团体组织自1938 年1月起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农民全体加入了农民会”.“由于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边区有许多群众团体,对于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甚至全国群众运动的发展都起了推动作用。”
在晋察冀边区,七七事变后不久,就“较早成立农救会,在很短时间里即发展到 27县40 万会员”.河北地区“数月之内,农救会发展到 45 县 60 万会员”.山西地区“先是成立村农民救国会,然后次第成立区农救会、县农救会……至1939 年,山西111县有了这样的农救会组织,会员上百万人”.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农民抗日救国委员会”等组织自抗日战争爆发起就在各地纷纷建立。1938年底,鲁中区的蒙阴、沂水、新泰、莱芜、泗水、费县、博山、淄川、安丘、临费、临朐、益(都)南等县农救会相继建立,仅沂水全县农救会会员便达到10 万余人,自卫团发展到 4 万余人[8].到1942 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农救会会员发展到 497 万人,农民自卫队708万人,另有青年救国会会员137万人,妇女救国会会员253万人,儿童救国会会员198万人[9].
到1945 年 8月抗日战争胜利时,全省农会会员更发展到130 余万人,另有工会会员14 万人,青救会会员35 万人,妇救会会员130 余万人,儿童团员88 万余人,有组织的群众已达 40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 26.5%[10].
此外,其他根据地的农民组织亦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如“江苏北部各县成立了苏北抗日同盟总会”,“安徽西部的民运组织也纷纷成立”,浙江东部的农民组织把“救亡工作和政治改革结合起来”[11]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抗日战争时期局势动荡,大片国土曾沦陷,有关抗战时期农会组织留下来的档案史料甚少,难以对此期各根据地农会的发展状况进行具体的说明,更难对其总体数字做出全面而精确的统计。因此,本文只是搜集、爬梳支离破碎的史料,通过列举上述实例以试图达到“窥一斑而见全豹”之目的,使人们能够对抗战时期农会组织的发展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二 农会组织的构成和运作。
1.会员条件。对于加入农会的条件,中国共产党在关于群众运动的政策中有过原则性的规定,即“在农会中要包括一切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雇农、贫农、中农、富农都在内,但不从事农业劳动的地主豪绅,不能加入”[12].而有些地方则将入会资格的要求放宽,规定“凡热心救国之农民,及热心农民解放事业之人士,均可为本会会员”[13].【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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