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是凝固的文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是城市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保护历史建筑是城市、乡村的历史责任,是城乡在现代社会商业化对历史建筑的强力侵蚀、破坏环境中的抗争,是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矛盾的渴求。大连是具有历史文物建筑丰富的城市,是需要采用新思路---采用“活化”历史建筑方式的城市。“活化”历史建筑就是为历史建筑寻得新用途、新生命,展示和发挥历史建筑多方面价值,使社会公众欣赏、体验历史建筑,是历史建筑“动”起来,用起来。
一、大连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现状。
大连历史建筑较多,列入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的就有 207处;还有一些没有列入重点保护的建筑列入大连市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历史建筑有古代建筑、近代建筑,近代建筑为绝大多数,近代建筑有炮台、工厂、医院、统治机关旧址、公司旧址、金融商业机构旧址、宾馆、别墅群、建筑街区、名人旧居、学校等。从历史建筑“活化”或类似“活化”的视角,可分析明确大连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现状。
(一)已“活化”或类似“活化”的大连历史建筑。
大连已“活化”或类似“活化”的历史建筑主要是列入重点保护建筑名单的建筑。对此重点保护的建筑的“活化”和类似“活化”是基本场所功能,还没有“活化”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等,是简单的“活化”,或者类似“活化”.在207 处重点保护建筑中,保持原来建筑风貌,作为博物馆、学校等文化教育场所的历史建筑有大连船舶技术学校、大连京剧团剧场、大连化物所旧址、大连第一中学、铁路工人文化宫、大连图书馆鲁迅路分馆等 25 所;作为金融机构、商场的有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天百大楼等 9 所;作为宾馆的有大连宾馆、南山宾馆等 7 所;作为医疗机构的有大连铁路医院等 7 所;作为机关办公的有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港务局、大连邮政局等 18 所。作为疗养、居民居住的有八七疗养院、枫林街西式洋楼等 24 所。作为宗教场所的有基督教北京街教堂、永兴寺、观音阁、石鼓寺、朝阳寺等 25 所。作为生产运输场所的有大连火车站、旅顺船坞等 18 所。
已经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建筑、历史价值,较充分“活化”历史建筑,为历史建筑创造新生命、新用途的有旅顺博物馆、旅顺日俄监狱、南子弹库、关向应纪念馆、东鸡冠山炮台等旅游景区、景点,这是由突破建筑的场所功能,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而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是大连少数的“活化”历史建筑。
(二)可进行“活化”的大连历史建筑。
由于大连重点保护建筑的大多数被长期利用,已形成大连市经济、政治、社会、管理、生产、教育生活习惯场所,即使没有充分发挥其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没有被充分“活化”保护利用,也不应当再“活化”保护利用。大连进行“活化”保护的历史建筑可从没有被长期固定使用的重点保护建筑中挖掘,可从大连市文物保护名单中的历史建筑进行发掘。从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方面分析把握,大连可进行“活化”的历史建筑有:烟台街建筑群、胜利桥北的俄罗斯建筑、郑孝胥等满洲国名人旧居、旅顺的俄罗斯建筑群、日式建筑群、日本关东军机构、在旅顺的清朝军事设施、炮台;大连港库区、大连的工业遗址等。烟台街近代建筑群、满铁扇形机车库旧址、张本政旧居及家庙旧址、大西山水库、旅顺船坞旧址、旅顺老虎山沟堡垒、旅顺椅子山炮台、复州城东门、丰泰德地主庄园、庄河城山古城、夏文运故居、长隆德庄园、日本陆军奉天特务机关大连派出所旧址。
(三)已衰败或破坏的历史建筑。
大连已衰败或破坏的历史建筑有张本政家庙,旅顺关东州厅旧址、凤鸣街日式建筑群、南山建筑群等。张本政家庙的房屋破败,墙面破裂,树木损毁;旅顺关东州厅旧址是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此二层小楼到处都渗漏,屋顶和墙面都发霉,已是危房。凤鸣街近代建筑群建成于 20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是各有不同的“和式洋风”民居建筑群,是大连的文化遗产,凤鸣街近代建筑群已被拆迁毁灭,一片废墟。大连南山街日式建筑,是日本官员的住宅区,在近十年的改造中,原汁原味的老建筑被拆除,改建成许多不伦不类的仿古建筑,南山街日式建筑已是面目全非,假建筑多,真建筑少的街区。
二、大连历史建筑“活化”保护的问题与原因。
(一)大连历史建筑“活化”保护的问题。
1 大连历史建筑“活化”保护价值低。
由于大连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是历史建筑的场所功能的利用性保护,主要是保留建筑的原貌,保护或恢复其外形,没有注重保护和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而且,历史建筑是其所有权单位或使用权单位的自我保护使用,封闭管理,不对外开放,使公众不能进入历史建筑,不能欣赏建筑艺术、建筑中的文化,不能感受和深化理解其内涵,不能使现代人了解和感受历史建筑所在的历史时期的生活,气息、氛围、观念、情感,风俗,没有使建筑全面“活”起来,没有感受到鲜活的历史,鲜活的生活,不能增强现代人的历史清晰感、城市文化认同感,使历史建筑的欣赏价值、体验建筑得不到发挥,使大连历史建筑的“活化”价值低。
2 商业创造价值高的“活化”保护建筑少。
大连历史建筑大多数被政府机关、管理机构,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居民等赢利部门使用,或没有商业创造价值,或商业创造价值低;少数的商业性使用的大连饭店、大连宾馆的内部餐饮、住宿设施陈旧、硬件设施不强,落后于大连的饭店业高级发展水平,经营竞争力不强,赢利低;天百大楼已失去往日辉煌,勉强维持;秋林商店在改为秋林女店后,经营业绩下滑,又一次改名,也失去往日的繁盛;南子弹库、东机关山炮台虽然去的游客多,但吸引游客的旅游纪念品少,游客消费少,此旅游景区的旅游收入少。商业创造价值高的“活化”保护建筑少,使历史建筑的自我积累保护资金少,历史建筑自我保护能力弱,政府保护资金投入负担重。
3 历史建筑衰败破损,隐患重重的多。
历史建筑衰败破损、隐患重重的是民居、满洲国大臣旧居、汉奸旧居、清朝王爷、大臣在旅顺、庄河、金州的旧居,日本殖民统治机构。如张本政家庙,罗振玉旧居、旅顺大和旅馆、东关街建筑衰败破损尤重,外来人口聚集区,门窗破裂、残缺,破烂四散,没有保护,只有多人使用的损坏,原来的一家一户房子现在住三户,一户房间内上下两层,一个小四合院小院,住百人,这百人共用一个旱厕、一个水龙头。此拥挤、短缺的生活加剧房屋、设施、环境的损坏,隐患的增多。
(二)大连历史建筑“活化”保护问题的原因。
“1活化”保护意识淡漠。
大连的文物管理部门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的主体意识上是维护、修缮,缺乏挖掘历史建筑的多重价值,赋予历史建筑新生命的“活化”观念,缺乏对历史建筑时期的历史生活、文化、氛围的全面保护,缺乏历史建筑活化保护机制,活化保护计划与方案等,没有形成历史建筑活化保护体系。因此未能使建筑的历史建筑、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人居建筑得以充分展现和发挥,未能使老建筑“枯木逢春”,使市民聆听和感受历史建筑的故事、情感、建筑的艺术,了解城市历史文脉、建筑文脉、生活文脉,了解城市文化的多样性、真实性、完整性,珍视古建筑,保护古建筑,不拆迁、不改建,不重建。
2“活化”保护经费缺乏。
大连市的文物保护经费是每年 170 万元,在 2014 年有可能实现每年 370 万元,此经费只能是对历史建筑的“小修小补”,不可能是建筑的结构性改造、规模性改造,不可能是赋予新生命的活化改造。
3 商业开发或旧街区改造的损坏、废弃“活化”保护经费缺乏。
政府为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为提高 GDP 政绩,对历史建筑街区进行拆迁,将历史建筑废弃毁灭,建设新楼,进行房地产开发;对历史建筑周边进行拆迁,建设高楼,破坏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破坏了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开发商利用政府对旧街区、旧房屋改造,讲历史建筑进行装饰性改造,破坏历史建筑的风格、氛围、建筑艺术,造成历史建筑的损坏,南山的日式建筑的改造就是对历史建筑的损毁;对凤鸣街近代建筑群的拆迁就是对历史建筑的废弃。
三、大连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对策。
(一)坚持“活化”保护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
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原则是历史建筑活化保护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历史建筑属于社会、属于公众,是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公益性,对历史建筑的活化保护目的是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人居价值等,是为了传承历史、传承文化等,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必须服从于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是为保护历史建筑而存在的,为保护历史建筑提供资金支持,不能为获得经济利益而损毁历史建筑,不能本末倒置。历史建筑活化必须坚持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确定“活化”历史建筑的方向、方案,增强活化历史建筑的动力和长期稳定性,有效克服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二)建立“四四制”的活化保护评估管理机构。
活化保护历史建筑是传承文化、历史、艺术的公共事业、公益事业,是需要时刻防范逐利驱动破坏历史建筑的事业,需要独立的艺术、文化权威,因此,应当历史建筑活化保护评估管理机构,可建立“活化”历史建筑评估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实行“四四制”的活化保护评估管理委员会,“四四制”的活化保护评估管理委员会是政府管理人员占四分之一、民间历史文化艺术人士占四分之一、商业经营人士占四分之一,历史建筑所在社区居民代表占四分之一,由民间历史文化艺术专家担任主任,保证活化建筑的评估和管理的公正性、公益性、文化性。
(三)实行建筑置换和减免费用的“活化”保护优惠措施。
可以将历史建筑的住户搬出,将建筑进行保护性的商业经营店铺、旅游住宿设施、文化经营部门,提取营业收入作为房屋租金,给历史建筑的原住户,给予的租金要高些,要使原住户可以租赁到比原居住条件提升性改善的房屋,使其乐于租房。政府实行对活化建筑的经营者实行工商管理费阶段性减免、税收阶段性减免措施,使其有利可图;实行中低比率的、稳定性的活化建筑保护资金提取制度,实行活化历史建筑的名誉赞赏制度,使活化建筑的开发经营者、投资者或得到经济利益或得到社会影响力,文化保护知名度,或得到保护和留存人类文化、城市历史的心灵安定感,使其有所得,增强他们保护历史建筑的经济动力或精神动力,使历史建筑得以长期保护,稳定留存,克服了急功近利的大拆大建所造成的盲目破坏。
(四)全面认识历史建筑的价值,增强“活化”保护意识和能力。
历史建筑的价值不仅仅是居住价值,更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人居价值、经济价值等,政府和文物管理机构必须全面认识历史建筑的多重价值,增强“活化”保护大连历史建筑的意识和能力,使大连的古建筑得以长期留存,不被商业性开发所侵蚀和拆毁,或者不被维修名义下的面目全非,留存大连的历史建筑特色、历史建筑所在区域的城市生活特色、文化特色,使大连有建筑形式的城市文化真实、城市生活真实,有城市文化的真实载体,特色文化载体;而且,“活化”大连历史建筑本身就是一种历史文化创新,是一种城市风格,是一种城市文化体现,是大连的一种新文化,一种特色文化,大连以其“活化”历史建筑的模范成为大连城市文化特色,增强大连城市文化的特色载体和内容,使大连成为“活化”历史建筑的特色文化城市。
(五)培养历史建筑“活化”保护的民间力量,增强“活化”保护的公益性和正确性。
活化历史建筑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使得活化历史建筑不能依靠政府,不能依靠文物管理机构,需要民间力量。实行民间人士和专业人士并重培育方式,加强历史建筑“活化”研究队伍建设,提升大连活化历史建筑的设计和经营力量。大连有热诚、勤奋、执着的历史建筑保护者、保护队伍,如大连城市记忆摄影队,拍摄大连老房子,收藏和研究大连历史建筑资料、建立了大连城市依次保护圈,研究大连老建筑的来龙去脉,网上讨论交流和见面讨论交流。这些大连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是大连历史建筑活化保护的骨干力量、珍贵力量,政府应当鼓励和主持民间力量,尊重和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防止活化保护中的主观臆断、防止追求政绩的冲动破坏历史建筑,增强活化保护的公益性和正确性。
(六)建立“活化”历史建筑评估体系,保障“活化”保护的有利性、公正性。
历史建筑具有多重价值,可以对同一建筑有不同主题、不同风格的活化方案,可以有活动不同价值和收益的方案,有先后保护的次序安排,有不得利益分享机制、不同的监督约束机制,有不同区域的民众需求,必须建立民主、理性、有利、有效、公正的历史建筑评估体系,保障活化保护的有利性、公正性、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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