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导言
雍正(1722-1735 年) 时期的 “改土归流”,就是革除土司制度, 在原土司统治地区分别设立府、 厅、 州、 县, 并派有一定任期的、 非世袭的“流官” 代表朝廷管理地方。 “雍正年间, 施南、容美、 永顺、 保靖先后纳土, 特设施南一府, 隶北布政使; 永顺一府, 隶南布政使。 两府既设, 合境无土司名目。”[1 ]卷二百九十九土司在 “改土归流” 后,清政府在湖广土家族地区设立府、 州、 县代替了原来的土司统治。 在鄂西设施南府管辖恩施、 利川、 来凤、 宣恩、 建始、 咸丰 6 县; 设鹤峰州管辖长乐、 长阳 2 县; 在湘西设永顺府管辖永顺、保靖、龙山、 桑植 4 县。 流官进入湖广土家族地区, 对于他们而言, 新开辟地区的基层社会管理并不容易, 他们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 “郡 (永顺府) 为苗疆而有军户、 民户、 客户半相错处……以治苗疆常法治永顺尚不可, 况以治内地者治之?”[2 ]卷首序于是他们首先推行保甲制度, 迅速地建立起基层社会的管理体制,以确保土家族基层社会的稳定。
之后,他们开展教化,积极地培育士绅阶层,儒家思想逐渐地渗透到土家族的基层乡村社会,士绅阶层在湖广土家族基层社会的重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士绅” 一词出现较晚, 但内涵较宽, 主要是指在野的并享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 它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
张仲礼认为, “绅士是具有功名、 学品、 学衔和官职者。 按品位高低, 绅士可划分为上下两个集团, 上层包括官员、 进士、 举人和贡生, 下层包括生员、 监生和例贡生。 作为 ‘四民之首’, 绅士享有自由见官、 赋役优免、 礼仪优待、 法律 ‘豁免’等特权。 同时也承担着诸如兴办公益事业、 排解乡里纠纷等社会职责, 充当政府官员与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3 ]4-6瞿同祖认为把清代的士绅称为“地方精英” (localelite) 更为妥当, 意思是指一种凭借非正式权力控制地方事务的力量集团。 他认为, 清代的士绅应该包括 “(1) 官员: 包括现职、退休、 罢黜官员 , 其中包括捐买官衔和官阶的 ;(2) 有功名 (或学衔) 者: 包括文武进士 (具有第三级功名者,即通过京师会试的人) ;文武举人(具有第二级功名者,即通过各省乡试的人);贡生(地方官学生考选贡入国子监肄业者,包括捐买此衔者) ;监生(国子监学生,包括捐买监生资格者);文武生员(官学学生,第一级功名获得者,通常称为秀才)。” 这两个集团构成士绅阶层, 但有区别, “绅”指政府官员,而“士”仅指有功名或学衔而又尚未入仕者[4 ]273-274。传统中国的政治权力只达到州县一级,在地方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存在有很大的“权力真空”,这一“权力真空”正是由地方士绅们所填补而形成的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士绅社会”。土家族地区的士绅培育始自清代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流官在各府州县倡设府学、县学、义学、书院,培育士绅以维护地方。经过数十年培育,土家族地区出现了“选举贡均已有人,厥后人文蔚起,月异而岁不同”的局面。
且土家族读书成名者众, “邑自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 初设学官, 始定学额。 在三十七年(1772 年) 以前, 学附恩施, 其成名者土童十之八九,客籍十或一二焉。”[5 ]卷二十八风俗志·士习二、 学额增设与湖广土家族士绅阶层的培育.
在土司统治时期, 中央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 规定不经过学习的土司子弟不准承袭。 《明史·湖广土司传》 载, 明弘治十四年 (1501 年), 明孝宗规定土司职官子弟, 凡要承袭土职者 , 必须入学。 不入学者, 不准承袭。 这样的规定在客观上加强了汉文化在土家族地区的传播。 但土司掌握了教育的权利和受教育权, 他们实施愚民政策, 虽建有书院等学习场所, 但只允许土司及贵族子弟入学。
在改土归流初期, 进入到土家族地区的流官积极地推行保甲制度, 用保甲长作为官府和土民沟通的中介, 土家族地区逐渐地趋于稳定。 为执行清政府的文化教育政策, 从思想上控制土民, 流官们设置府学、 县学, 鼓励开办义学、 书院, 目的是培养他们所需要的人才, 为巩固清政府的统治服务。 经过数十年的教化, 士绅阶层逐渐地形成。
雍正七年(1729 年) 设置永顺府, 下辖永顺、保靖、 龙山、 桑植 4 县, 以永顺县为附郭。 雍正十一年 (1733 年), 永顺府设府学, 建府学署。 “府学宫在府署西北, 雍正十一年 (1733 年), 知府袁承宠建。”
4 县各设县学, “雍正十一年 (1733 年),题定府学设教授一员,四县学各训导一员。” 并在永顺府设考棚一座, “照例岁科两试,府学各取进十二名,四县学各取进八名,武童三年一试,照文童额数取进。”[6 ]卷五学校府学、县学岁考与科考两次考试,府学每次录取 12 名,县学每次录取 8 名,武 童 3 年 1 次 考 试,名 额 与 文 童 相 同。
嘉 庆(1796-1820 年)、 咸丰 (1850-1861 年) 时期, 永顺府和施南府、 鹤峰州所辖各县的学额均有增加。流官们积极地执行民族教育政策,在录取名额的分配上,一般为“土三客一”。 “其府学额数于各县内取拨,桑植县有(由)慈利县归并户口,酌定八名内各取二名,其余六名俱取土民。
永(顺)、保(靖)、龙(山)三县亦多取土童,少取客童。”并对土客加以界定, “详定在前朝入籍者为土,在本朝入籍者为客,以土三客一为率。”[7 ]卷 五 学 校在“改土归流” 后, “蛮不出峒、 汉不入境” 的民族隔离政策被废除,大量的客民进入到土家族地区,许多州县的客民竟然超过了土民。为对土家族地区实施教化,在录取生童时,执行“土三客一”的录取政策,并严禁冒籍。
在设置府学、县学之前,清政府在永顺府设置义学。 “雍正七年(1729 年) 奉部咨查, 永顺新辟苗疆, 应先设立义学, 择本省贡生生员令其实心教诲, 量予廪饩 。 ” 永顺府所辖 4 县均 设置义学 ,“乾隆五年 (1740 年), 详准永顺府属之永顺 县设义学三处, 保靖县设义学四处 , 龙山县设义学二处, 桑植县设义学三处。”[8 ]卷五学校对于义学师资经费, 清政府给予支持, 各义学“每年赴藩库领银给铺师各一十六两。” 此外, 流官多方筹集办学经费, 永顺县 “将麻阳坪河内官鱼潭岁收租课, 河长四十余里, 内有鱼潭十余处, 本系土司取鱼之处, 今定网户岁纳课银十二两, 给资各义学膏火。”[9 ]卷二学校志·义学桑植县 “将巴耳壁、 寨湾两处官山可耕之土约三百余亩, 应纳租银四十一两零, 除完粮七钱外, 交书院馆师二十四两, 共四十两, 余十七两零解司” “知县赵民牧捐置水田一处,在东门外一处, 在先农坛旁又塘一口, 共计一十二亩零。 每年租息给资膏火。” 乾隆二十五年 (1737年), 新司城义学倒塌, 署通判李宏照禀将土司旧署西宅第二间改为义学, “知县顾奎光议将营泛箭道旁官田二十三坵岁租八石拨作膏火。”[10 ]卷五学校至同治年间 (1862-1875 年), 永顺府所辖 4县,培育进士 1 名, “进士黄晋洺,原名中瓒,永顺县人,同治乙丑(1865 年) 科进士, 现官翰林院检讨。”[11 ]第 27 卷, 141举人 28 名,贡生(恩贡、 拔贡、例贡、优贡、岁贡)500 余名, 其余诸生 (廪生、附生、增生、监生、武生)更多。
施南府的情况与永顺府相近,从顺治(1644-1661 年) 到道光年间(1821-1850 年), 施南府培育出 2 名进士“进士:康熙丙戌(1706 年), 陶仁明 (建始人);嘉庆己卯(1819 年), 李耀瑚 (利川人)。” 18 名举人,贡生若干[12 ]卷之二十三选举。除进士和少数举人在外任职外, 多数举人、 生员均在地方,他们对土家族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士绅的社会职能
作为官府和民间的中介,士绅的职能覆盖到极为广阔的领域,其重要的社会职能包括筹划和领导地方的公共事务,健全并管理宗族机构,组织指挥地方武装,在与官府交往中代表地方和宗族的利益等。
流官在土家族地区兴办教育、培育士绅的主要目的是执行清政府的民族教化政策,用儒家思想教化土民,从而在思想上和行政管理体系上实现与中原地区的“一体化”。
土家族地区士绅最重要、最直接的社会职能表现在对白莲教、石达开起义军的作战中,他们利用自身的威望和社会资源,积极地进行社会动员, 募集资金, 招募兵勇, 甚者设卡堵截, 带兵上阵冲杀, 对于维护土家族区域的社会稳定, 士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 作为地方精英, 他们用自己的示范教化土民, 表率乡里。 他们热心兴办土家族地方的公共事业, 参与赈灾救荒等。在官府和土民的交往中, 积极地发挥其中介的作用。
(一) 维护地方稳定
嘉庆时期 (1796-1820 年) 的白莲教起义和咸丰时期(1851-1860 年) 的石达开起义均波及到湖广土家族地区, 并在永顺府龙山县和施南府来凤县进行过激烈的战斗。 从正史资料看, 在起义爆发后, 清政府调集大军镇压起义军。 在白莲教起义爆发后, 清政府甚为震惊, 调集湖广总督毕沅、 湖北巡抚惠龄等负责围剿湖北义军, 又调集直隶古北口提督庆成、 山西总兵德龄率兵 2 000 人, 协同作战[13 ]第六卷, 244。
可是清代中期以后,清军的战斗力已大为削弱。 遇战事, 将领则 “拥兵自卫, 或命将弁堵剿, 将弁亦不向前”[14]卷八十九, 张鹏展, 练乡勇校军需疏。故当时流传说 “贼至兵无影, 兵来贼没踪, 可怜兵与贼, 何日得相逢!” “贼来不见官兵面, 贼去官兵才出现”[15 ]卷三百五十六。这是清代中期清军作战情况的写照。
白莲教义军则妇女儿童齐上阵,作战勇敢,他们充分利用地形,多次重创官兵。从地方志记载的资料可以发现,地方士绅武装在镇压起义军、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募集资金、招募乡勇、设卡堵截、固守城池、上阵冲杀,他们熟悉地形和作战情况,采取的作战方式与官军相比更有针对性、灵活性。他们在镇压义军、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了关键作用。嘉庆元年(1796 年) 二月 , 白莲教起义军攻打龙山县城, “白莲教匪攻龙山县城, 知县林龙章督勇击之,贼退踞(据)来凤。
五日贼掠招头砦(寨),绅士王冈锡、刘士武等率乡勇击走之,斩首三百余人。明日,邑人晏多略击贼于都车坝,贼败走,乘夜遁入来凤。”绅士王冈锡、刘士武率乡勇与白莲教义军激战,打死义军 300 余人[16 ]卷六 兵 事。在《龙山县志》中对于这次战斗有更为详尽的描述, “嘉庆元年(1796 年) 二月辛卯, 白莲教匪攻龙山城,知县林龙章督勇击之,贼退据来凤。
先一年苗变,龙山汛兵皆调征三厅,无留者,城故单空,贼警至,龙章止居民毋他徙,捐俸募勇丁,誓守城,而邑监生黄之翰、民晏多略各出资集乡勇应之,龙章令训导许忠锴、典史王谦分领其众,屯四城上, 部署周严, 人心大定。 时白莲教由四川入湖北边境, 乙未, 贼掠招头寨, 绅士王冈锡、 刘士武等率乡勇击走之。 招头寨, 他砂里地也。 素殷富,贼恣欲之, 乘夜自来凤出绕城而南, 急驰七十里,掠其地。 王冈锡等率乡勇击之, 败, 斩首三百级,余贼弃所掠物回窜。”[17]卷七兵防下绅士积极募集资金,招募乡勇, 带兵作战, 在战斗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白莲教义军转战来凤, 来凤县令也是依靠士绅的力量进行积极的抵御, “国朝嘉庆元年 (1796年), 白匪扑入来凤, 知县康义民督率绅士设卡防堵。”[18 ]卷十二武偹志宣恩县的士绅在这次战乱中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宋永炣, 字文奇, 国学生, 嘉庆元年 (1796年), 教匪窜入东乡晒坪, (宋永炣) 捐银三千两,招募乡勇五百名, 命五子宏增随县主苏公于洛堵御, 二日, 贼畏有备, 不敢入, 城赖以全。” 宋永炣在与白莲教的斗争中, 捐献白银 3 000 两, 招募乡勇 500 名,除招募乡勇、 捐资平叛外, 还命其子宋宏增上阵冲杀。 “宋宏增, 字退葊, 邑增生, 文奇之五子也, 性聪明, 多才艺, 兼长医术、 堪舆,嘉庆元年(1796 年), 来凤莲匪猖獗, 捐资募勇,堵卡龙山鹿皮坝,与贼战,拿获贼目胡正中,抢获旗帜、刀锚,并大炮二座,当事保奏,准以知县尽先选用,加五品顶戴蓝翎。”
其余诸生亦捐助款物,以身任事,对平息叛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唐廷拔,邑诸生,嘉庆元年(1796 年), 白莲教匪滋事,捐助军饷,兼守办粮台,议叙军功” “唐开源,邑武生,嘉庆元年(1796 年), 白莲教匪滋事, 捐助军需, 兼守炮台, 议叙军功, 以把总用。”[19]卷十七选举志或许从建始县 3 位士绅在对抗白莲教义军中的表现能更进一步地说明士绅在平叛中的作用,他们或募资练勇,上阵抗敌,与官军遥相呼应;或为官军充当向导,献计献策;或为官军置办粮草,保障物资供应。
他们在平定白莲教起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王士绂,建始县恩贡生,嘉庆二年(1797年),白莲教匪入境……檄充大军向导, 围贼芭叶寨,威勇侯额深器之,贼平,论功议叙知县。
所上破贼七启遗稿,散佚,士林惜之。” “庞澧昌,建始县恩贡生……嘉庆(1796-1820 年) 初, 白莲匪盘踞县境,澧昌集团练勇,与大军相犄角,贼平,议叙功授六品职。 ” “柳荣湘,建始庠生,因事被褫。
嘉庆二年(1797 年), 贼扰建境, 居民逃避。 大军至,粮无所出,奉谕采买,毁家购粮,厚值偿之,粮络绎不绝。 军赖以济, 家遂落。 额侯以其功, 复依项给六品衔。”[20 ]卷九人物志建始县 3 位士绅的行为有一定的代表性, 他们代表了地方士绅面对地方义军的态度, 有钱出钱、 有力出力、 献计献策、 不遗余力。 战后, 他们都获得了出仕的机会。
(二) 经营地方公益事业
士绅阶层真正的价值在于对地方基层社会的领导和控制。 士绅在本质上是地方基层社会的管理人员, 他们在公共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官府分忧。 在客观上, 士绅热心于公益事业, 能够造福土民。 同时, 他们藉此在乡村社会中树立自身的威望。 土家族地区士绅参加公益事业的方式是通过捐款捐物、 修桥补路、 设置义渡等方式解决困扰地方而又急需解决的交通问题; 修建寺庙, 提供民间信仰的祭拜场所; 捐田地, 解决义学、 书院的膏火等办学经费问题。
捐资修城墙。 对于县城、 府城的城墙, 一旦落成后, 清政府不再拨款维护。 维修的费用主要靠地方官从养廉银中支付或从民间募集。 民间募集的主要对象就是地方士绅。 在清代, 恩施城被多次维修或维护,主要就是靠士绅募集资金并监管维修事项。
“恩施为附郭首邑,县城即郡城也……道光五年(1826 年), 署知府孙仲清捐廉, 倡率士民捐资重建,西北两楼补修,西北隅倾圮数处,甃砌周环雉堞石碑。
道光十一年(1832 年), 知县姒朝绾捐廉补修,并劝邑绅捐钱助修。
咸丰二年(1852 年),知府何大经、知县任海晏劝捐兴修,重建西门城楼及屋三楹,周环雉堞皆加青石覆之。
十年(1860年),署知府黄益杰饬绅劝捐修理坍塌挫裂凡六处。
同治三年(1864 年), 署知县翁键谕绅劝捐修理三处。 ” “鼓楼在城内府署左……同治乙丑(1865年),知府夏锡麒捐廉倡率士民锐意成之, 派邑绅董成厥事,是年夏,即有尹寿衡南宫之捷,自此人文蔚起,贤良之贻泽孔长矣。”[21 ]卷二建置志清代,地方官员视养廉银为自己的财产,且用途较多,修补城池,他们只会象征性的“捐廉”,绝大多数的款项主要来自于以士绅为主的民间捐款,且维修城墙的整个过程都要士绅参与监管。
士绅阶层积极地参与地方建设,热心地方公益事业,修建桥梁,疏通道路,创设庙宇。 “秦朝品,邑痒生……创修紧要桥梁道路约数十余处。
西北江上流多水患,东自土老坪而北,西自桐车坝而下,春夏水涨,石桥辄垌塌,不便行人,先生勉为其难, 岁修每独任之, 数十年如一日, 又应募培修庙宇多所。”[22 ]卷八人物志“裕后桥, 城东七十里, 道光二十六年(1846 年), 武生宋朝武建。 永保桥,城西南九十里, 保靖要道, 同治九年 (1870 年),监生曾福寿倡修。 安定桥, 城北三十里,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年), 举人胡光国, 州同衔胡光照同建……”[23 ]卷三津梁“许德新, 恩施监生。 尝捐资五百串修压松溪石路, 共三十里有奇。 又捐田一区,价值一千六百串, 取租生息为屯埠上渡口义渡, 每岁春修船、 秋修桥之资。 行人颂之。”[24 ]卷九人物志即使是地方官府设置的救生局, 也依靠地方士绅经理。 “于 顺江滩 、 信坪滩 、 鼍背滩 、 绕矶笼滩 、 茨滩、 凤滩各设救生红船二只, 水手四名, 委员督绅坐滩梭巡救溺, 府城设立总局, 以董其成, 至今商民称便。”[25 ]卷一关隘续编绅士不仅自己捐款捐物, 作为 “四民之表”,他们还倡导他人积极地捐款捐物, 兴修工程, 踊跃参与地方公务, 由此出钱出力者甚多, 且工程易于完成。 如力不能及, 士绅还会利用自己的威望, 力劝地方富豪捐款以实现自己的愿望, 完成自己想做的公益。 “钟大伦,字理堂,郡诸生,性方重有识略,私居必肃容仪,每经廛市,人皆望而敬之。 ……邑书院建立,久多倾败,膏火不给,道光丙戌(1826 年), 大伦劝富室张廷辉捐赀重修,而身董其役,数月落成,规制拓于前,并劝捐膏火田千余亩,延聘院长,备立规条,而时稽其勤惰,每课终日监视,严钞袭假代之罚,士亦无敢犯者,文风日起。”
(三)赈灾救荒
湖广土家族聚居区的永顺府、施南府、鹤峰州,土地贫瘠, “司中地土瘠薄,三寸以下皆石,耕种只可三熟,则又废而别垦。
故民无常业,官不租税”[27 ]89,且时常发生水灾。灾荒往往导致土地荒芜,粮食歉收,灾民处于饥饿威胁之下,从而引发社会危机。士绅参与社仓、义仓日常经营,遇有灾荒,则捐款与谷米,赈济灾民。
官府赈济是救济灾荒的主体,士绅倡导的民间赈济成为其有力的补充,两者的共同目的在于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
清代中期以后,政府的收入常常不够支出,给予赈济的款物不足,经常给予的优惠政策只是免除当年的田赋,而灾荒中的土民却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如不及时赈济,就会引发社会动乱,士绅领导的民间赈济的作用日益凸显。
土家族地区的社仓、 义仓多由官府倡办, 士绅经营, 永顺府的府义仓由官员捐谷, 官府投资买谷, 交给士绅经营, “府义仓, 同治九年 (1870年) 知府魏式曾捐廉买谷一百石, 永顺县知县唐赓捐谷一百石,前任永顺县知县胡启运捐谷五十石,府经历王恩照捐谷二十五石, 府教授丁振声捐谷六石, 署永顺县训导刘华锳捐谷七石, 永顺县典史周兰捐谷十二石, 共三百石。 饬救生局买谷七百石,共本谷一千石, 分储府仓三廒, 派令绅士经理, 每年夏间开仓平粜, 秋熟后买谷还仓。”[28]卷四仓储续编保靖县义仓主要靠城乡士绅捐谷, “知县汤铸铭适奉上宪札催举行义仓, 即行谕令城乡绅士, 实心劝捐,得十六都士民捐输谷共二千四百石。”[29 ]卷三食货志仓储遇有灾荒, 士绅自发赈灾的主要方式主要包括平粜、 借贷、 煮粥济民等。 嘉庆十八年 (1813 年)癸酉秋,螟伤稼。 十九年 (1814 年) 甲戌, 饥,邑中富绅设局平粜, 乡民咸资荞麦度活[30 ]卷十一祥异志。
“秦朝品, 邑痒生, 家称富有, 性喜施乐善……年饥, 必赴市观米价, 稍昂, 则遍假诸邻, 减价售之。 风潮遂因以平。” 刘正方, 岁贡生。 ……光绪(1875-1908 年) 中叶, 邑地以瘠薄, 叠遇歉岁,先生捐资设粥厂,食流氓及本境极贫之户,全活无算,所着《救荒十二策》,上诸当道,多蒙采行。
“邵秋湖,字晓泉,太学生……吾地频年歉收,道馑相望。因罄其历年所积,慨然捐谷百余石,约里中同志数人董其事,常年则贷于次贫者,薄取息,责必偿,极贫者赈之,荒年则全数赈济贫民。丙寅、丁酉间,谷尽。又独捐百余石,分别赈贷,亦如前,合十余年。
计其所全活救济者,不下千余人。”[31 ]卷八人物志“龙麟铨, 建始监生, 每逢歉岁,常减省衣食,以赒邻里。”[32 ]卷之二十五人物志四、结语从“改土归流”到 19 世纪中后期的 100 余年里,土家族地区在经历了改土初期的震荡后,流官在土家族地区积极地推行保甲制度,培育士绅,“皇权下于州县”,基层社会趋于稳定。
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的石达开义军均进入该地区活动,他们选择该地区的原因是因为该地山高、路险、林密,易于与官军周旋;地方民众易于发动,可以联合抗清等。
然而,经过清政府数十年教化,土家族地区与内地趋于“一体化”,在面对不安定的社会因素时,土家族区域的士绅倡导民众与官府一起抵御义军,这是两次义军虽在土家族区域活动,均没有长期立足的原因。
在农耕文明时代, 士绅拥有文化知识, 他们是保障社会延续和稳定发展的基础。 通过长期参与地方公务, 特别是参与对抗白莲教和石达开义军, 故在 19 世纪中期以后,土家族地区的士绅已经取代保甲长, 成为乡土社会的权威。 对于文化教育的垄断, 使得士绅阶层在乡村基层社会中集教育文化、宗教祭祀、 军事防务等社会职能与权力为一体, 成为土家族乡土社会的实际领导者。 州县官要顺利地完成清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就必须与士绅阶层合作。 “官与民疏, 士与民近。 民之信官, 不若信士……境有良士, 所以辅官宣化也。”[33 ]257士绅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对乡村社会的领导与调控, 地方士绅与官府合作, 为官员排忧解难。 他们热心于地方公益事业, 造福乡民。 同时, 他们也藉此提高了威望。 清代, 湖广土家族地区基层社会稳定并延续发展的根源就在于州县官善于与地方精英之间的协调, 州县官和地方基层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都会以最低限度的损耗得到解决。 清代中期以后, 白莲教和石达开的义军相继在湖广土家族地区活动,在对抗义军的过程中,清政府出于王朝利益的考虑,允许地方精英募勇集资,镇压义军。
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阶层在镇压两次义军中均发挥了主导作用,清王朝暂时度过了危机,得以继续生存,而由此也导致了官方权力的下降和士绅权利的扩张,士绅主导的团练开始取代保甲的职能,基层社会的权力逐步落入士绅之手。湖北沔阳县知县李辀就无奈地指出: “官不过为绅监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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