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防日”思想及其评价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1-03 14:17
中日关系是李鸿章外交活动的重点,其一生荣辱与日本密不可分,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李鸿章“联日”思想酝酿并实践,至七八十年代,“防日”思想应运而生。但是李鸿章对日外交是失败的。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李鸿章‘防日’思想及其评价”的近代史纲要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李鸿章“和戎外交”基调下对日外交思想变化研究
摘要:“和戎外交”是李鸿章的主导外交思想,即主张遵守与西方列强所订之条约,竭力避免战争的发生,甚至牺牲国家的主权以换取“中外和好”的局面。中日关系是李鸿章外交活动的重点,其一生荣辱与日本密不可分,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李鸿章“联日”思想酝酿并实践,至七八十年代,“防日”思想应运而生。但是李鸿章对日外交是失败的。
关键词:和戎外交;李鸿章;外交思想;日本
李鸿章对日主导外交思想是“和戎外交”,但随着外交活动的进行,时移势易,李鸿章在坚持对日“和戎外交”思想的大方向下,根据日本的一些外交行为,其外交思想也发生了一些变动,并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的表现。
一、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联日”思想酝酿及实践
李鸿章是当时与日本打交道最早的封疆大吏,推算起来,同治九年(1870 年)八月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后,才开始与日本打交道,但为什么李鸿章在与日本打交道之前就能酝酿并实践“联日”思想呢?
“夫今之日本,即明之倭寇也。距西国远,而距中国近。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窥西人之短长。我无以自强,则将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1]这段话是李鸿章在同治三年(1864 年)提出的,颇有远见,他对日本警惕性较高,并主张效仿日本学习西方。但到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李鸿章转向“联日”.首先,日本与中国可以说是同病相怜,1840 年中国的国门被英国的炮火打开后,列强纷至沓来,1853 年日本遭美国培理舰队叩关后,签订屈辱性条约,因此有联合日本共同抗击西方列强的现实基础;其次,中外二十余年“中外和好”局面的维持及曾国藩“忠信笃敬”的外交思想影响了李鸿章;再次,李鸿章对日本侵略野心认识不足;最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洋务运动已开展起来,中国需要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
同治九年(1870 年)九月,日本明治政府派遣使节柳原前光等一行抵华,要求签订两国关系条约。清政府最初唯恐日本援引欧美各国对华条约的先例,因此以“大信不约”为由予以拒绝。日本使节柳原前光见未能达到此行目的,于是游说时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两江总督曾国藩等清廷大臣,李鸿章从世界、日本的发展大势、中日关系等角度出发,认为应与之签订条约,践行“联日制西”外交思想。李鸿章同意签订条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其一,通过签订条约,拉拢日本,不致得罪日本,同时也避免使日本被泰西各国倚为外府;其二,制衡泰西各国;其三,通过订约来控制日本免除后患。
从传统的地缘政治出发,李鸿章主张对日本诱以小惠共同对付西方列强。这种思想在同治十年(1871 年)的一封奏折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遵议日本通商事宜片》中说到:“臣伏查日本古倭奴国,在东洋诸岛夙称强大,距苏、浙、闵界均不过数日程……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将来与之定议后,似宜由南洋通商大臣就近遴委妥员,待同江浙熟习东洋情形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管束我国商民,藉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可冀消弭后患,永远相安。……”[2]李鸿章清醒地认识到日本永为中土之患,但明确地提出了“联日”的主张,可以说,这片奏折是其“联日”思想的全面阐述。
此奏一上,李鸿章的“联日”思想得到了清廷的支持,于是同意与日本签订条约,按照约定,同治十年(1871 年)六月,日本明治政府派大藏卿伊达宗成为全权特使,柳原前光为副使来华,双方在天津进行谈判。经过讨价还价,于七月最终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海关税则》这两个平等性质条约。主要内容有:(1)两国各以礼相待,互不侵犯;(2)两国政事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3)两国可互派使臣驻京;(4)议定通商港口,可在指定的对方各口设理事官,行驶对等职权;(5)两国兵船为保护各自商民可往来的指定的对方口岸,禁止驶入他口及内地河湖支港。该条约表面上看起来内容基本是对等的,是一种平等性质的条约,但对日本来说,可以说是日本外交的一大胜利,这两个条约使日本实现了与中国的对等身份,在解决对朝关系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于中国来说,签约可暂时约束日本的侵略步伐,也未曾有损中国主权,且李鸿章在谈判的过程中也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核心,拒绝了日本“必欲准照西约成例”“一体均沾”[3]取得在内地通商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不平等权利的要求。但所签条约对日后朝鲜问题的解决埋下隐患。
二、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防日”思想应运而生
由于日本的步步紧逼,李鸿章在处理对日外交过程中其思想开始悄悄发生变化。同治十三年(1874 年)日本侵略台湾,李鸿章的“联日”梦开始发生动摇,随后日本制造“球案”、侵略朝鲜使得李鸿章更加坚定其“防日”思想,其外交思想也日渐成熟。
明治政府侵略台湾蓄谋已久,中日订约建交后,日本便开始向中国发难,中日交涉风波迭起。
同治十年(1871 年)十一月,发生了因遭遇飓风漂流到台湾南部琅桥(今恒春县)的琉球宮古岛渔民,与当地高山族人发生冲突被杀害的事件。第二年三月,亦有日本小田县民四人漂到台湾被杀,日本即以此发端侵略台湾。同治十二年(1873年)五月,中日换约后,在与副岛会谈时,李鸿章已从上海报纸中得知日本人借此事侵入台湾的打算,但副岛未提及,李鸿章隐忍不发。
同治十三年(1874 年)一月,日本政府首脑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人提出“在海外发扬国威”“对台湾生番兴问罪之师,实为必要”[4].同年二月,大久保利通等人又提出了完整的《处理台湾番地要略》。随后,日本明治政府制订了详细的出兵计划。五月七日,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三千兵入侵台湾,占领了琅桥(今恒春县),对当地土著进行了围剿和杀戮,并企图进一步扩大侵略。五月十一日和七月一日,清政府分别派官员照会西乡从道和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要求日本停止出兵并对侵台日军予以查办。但日本政府按照《要略》中计划的策略,一边拒不撤兵,一边派员与清政府进行谈判。李鸿章也积极向清政府建议对策,他认为首要是进行军事布置。台事初起,李鸿章“即缄商总理衙门,谓明示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5].当清廷任命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轮船、兵牟赴台防御时,李鸿章给予坚定支持,派驻徐州的淮军刘铭传部六千五百人前往协助,并令天津、上海机器局将所存军火陆续接济。其次是发动外交攻势,向美国提出抗议,要求其遵守国际公法,撤回李仙得等助日人员,禁止美国商船为日本运送兵员物资,请各国进行公评。在向各国通报情况时,李鸿章反复强调台湾是中国的领土,驳斥日本关于台湾番地非中国管辖的谎言。同时,李鸿章又认识到各国未必肯为中国火中取栗,因而设想让台湾向各国开放通商。“与其听一国之踞,莫若令各国均沾,但通商章程必须妥立”[6],日本出兵台湾,使李鸿章由“联日制西”开始转向“以夷制夷”.他惧怕发动武力,怕发动战争会加速清政府的垮台,因此对此事的最终解决办法是继续推行妥协政策。日本由于羽翼未丰,加之清廷各方面特别是军事上的准备,在外交上也逐渐陷入孤立,而不得不派全权大臣大久保利通到中国进行新一轮的谈判。李鸿章在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及“以抚恤代兵费”的妥协方案条件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同治十三年(1874 年)十月,中日双方签订了《北京专约》,规定日军限期从台湾撤退,中国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义举”“不指以为不是”[7],并给抚恤银共五十万两。这一规定为日后琉球问题又埋下了隐患,但这一结果却使日本对台湾的侵占推迟了二十年。日本侵台签约已成定局,李鸿章不得不放弃“联日”,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他不仅提出应提高警惕,加紧推进海防建设;同时,鉴于日本居心叵测,中国既有数千侨民在日,对日交涉迭起,李鸿章再次提出应向日本派驻使节,以“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8].此时的李鸿章,对日外交思想已悄悄发生变化,转向“防日”,同时兴办洋务,以寻求抗衡日本的内部力量。
琉球从十三世纪中叶(明洪武年初)开始,曾不断向明清政府“修勤职贡”,用意显在寻求中国的保护,但在强邻日本的压迫下,有时亦不得不向日本地方藩侯纳贡,或二十年一次,或三十年一次,这种纳贡完全是被迫的。因此,日本自明朝以来便已盯上琉球这块地方,欲把其纳入日本版图内,并苦苦寻找机会。
经过明治维新的日本,由于迅速发展的新兴资本主义和未经改造的旧封建经济文化体系结合,在对邻国关系上表现出极大的侵略性。因日军侵台而签订的《北京专约》中签有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等字样,日本便企图以此为依据,逼迫清政府承认琉球是日本属国。李鸿章虽然对琉球的命运深表同情,但是仍未彻底放弃妥协的外交立场,主张与日本谈判,和平解决“球案”.光绪六年(1880 年)初,日本提出“退让”方案,双方签订了将群岛南部的宮古、八重山两岛划归中国,以北属日本的条约。此后,日本依靠政治上、地理上的优势,在西方列强的支持和默许下,明目张胆地把琉球变成了日本的领土。李鸿章对日本有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仅仅防日还不够,而应严防,同时,呼吁购买铁甲舰刻不容缓,说明李鸿章已有日后与日本作战的心理准备了,妥协思想有所收敛,强硬态度初露端倪。
随着日本明治维新的深化,其羽翼也不断丰满,因此,日本的侵略步伐不断加快,很快又将矛头指向了朝鲜。
朝鲜是清政府的藩属国,朝鲜半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用李鸿章的话即“朝鲜为东三省屏蔽,关系尤巨”[9].1871 年中日订约使日本取得了同中国平等的地位,因此日本侵朝就减少了不少阻力,面对日本侵朝,李鸿章采取妥协态度,又开始了就朝鲜问题新一轮的谈判,双方签订《中日天津条约》,此条约使日本获得了与中国同等出兵的权利,为日后甲午中日战争种下了祸根。
与日本在台湾、琉球、朝鲜问题上交涉之后,李鸿章充分认识到日本的野心,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逐渐放弃昔日的“联日”梦,开始转向“防日”,但“和”仍旧占据主导地位。
【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版权所有:金英文案为您提供专业的论文代写、论文发表服务,秉承信誉至上、用户为首的服务理念,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本站部分论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您及时致电或写信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邮箱:service@kingying.net
原标题:李鸿章“和戎外交”基调下对日外交思想变化研究
摘要:“和戎外交”是李鸿章的主导外交思想,即主张遵守与西方列强所订之条约,竭力避免战争的发生,甚至牺牲国家的主权以换取“中外和好”的局面。中日关系是李鸿章外交活动的重点,其一生荣辱与日本密不可分,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李鸿章“联日”思想酝酿并实践,至七八十年代,“防日”思想应运而生。但是李鸿章对日外交是失败的。
关键词:和戎外交;李鸿章;外交思想;日本
李鸿章对日主导外交思想是“和戎外交”,但随着外交活动的进行,时移势易,李鸿章在坚持对日“和戎外交”思想的大方向下,根据日本的一些外交行为,其外交思想也发生了一些变动,并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的表现。
一、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联日”思想酝酿及实践
李鸿章是当时与日本打交道最早的封疆大吏,推算起来,同治九年(1870 年)八月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后,才开始与日本打交道,但为什么李鸿章在与日本打交道之前就能酝酿并实践“联日”思想呢?
“夫今之日本,即明之倭寇也。距西国远,而距中国近。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窥西人之短长。我无以自强,则将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1]这段话是李鸿章在同治三年(1864 年)提出的,颇有远见,他对日本警惕性较高,并主张效仿日本学习西方。但到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李鸿章转向“联日”.首先,日本与中国可以说是同病相怜,1840 年中国的国门被英国的炮火打开后,列强纷至沓来,1853 年日本遭美国培理舰队叩关后,签订屈辱性条约,因此有联合日本共同抗击西方列强的现实基础;其次,中外二十余年“中外和好”局面的维持及曾国藩“忠信笃敬”的外交思想影响了李鸿章;再次,李鸿章对日本侵略野心认识不足;最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洋务运动已开展起来,中国需要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
同治九年(1870 年)九月,日本明治政府派遣使节柳原前光等一行抵华,要求签订两国关系条约。清政府最初唯恐日本援引欧美各国对华条约的先例,因此以“大信不约”为由予以拒绝。日本使节柳原前光见未能达到此行目的,于是游说时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两江总督曾国藩等清廷大臣,李鸿章从世界、日本的发展大势、中日关系等角度出发,认为应与之签订条约,践行“联日制西”外交思想。李鸿章同意签订条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其一,通过签订条约,拉拢日本,不致得罪日本,同时也避免使日本被泰西各国倚为外府;其二,制衡泰西各国;其三,通过订约来控制日本免除后患。
从传统的地缘政治出发,李鸿章主张对日本诱以小惠共同对付西方列强。这种思想在同治十年(1871 年)的一封奏折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遵议日本通商事宜片》中说到:“臣伏查日本古倭奴国,在东洋诸岛夙称强大,距苏、浙、闵界均不过数日程……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将来与之定议后,似宜由南洋通商大臣就近遴委妥员,待同江浙熟习东洋情形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管束我国商民,藉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可冀消弭后患,永远相安。……”[2]李鸿章清醒地认识到日本永为中土之患,但明确地提出了“联日”的主张,可以说,这片奏折是其“联日”思想的全面阐述。
此奏一上,李鸿章的“联日”思想得到了清廷的支持,于是同意与日本签订条约,按照约定,同治十年(1871 年)六月,日本明治政府派大藏卿伊达宗成为全权特使,柳原前光为副使来华,双方在天津进行谈判。经过讨价还价,于七月最终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海关税则》这两个平等性质条约。主要内容有:(1)两国各以礼相待,互不侵犯;(2)两国政事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3)两国可互派使臣驻京;(4)议定通商港口,可在指定的对方各口设理事官,行驶对等职权;(5)两国兵船为保护各自商民可往来的指定的对方口岸,禁止驶入他口及内地河湖支港。该条约表面上看起来内容基本是对等的,是一种平等性质的条约,但对日本来说,可以说是日本外交的一大胜利,这两个条约使日本实现了与中国的对等身份,在解决对朝关系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于中国来说,签约可暂时约束日本的侵略步伐,也未曾有损中国主权,且李鸿章在谈判的过程中也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核心,拒绝了日本“必欲准照西约成例”“一体均沾”[3]取得在内地通商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不平等权利的要求。但所签条约对日后朝鲜问题的解决埋下隐患。
二、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防日”思想应运而生
由于日本的步步紧逼,李鸿章在处理对日外交过程中其思想开始悄悄发生变化。同治十三年(1874 年)日本侵略台湾,李鸿章的“联日”梦开始发生动摇,随后日本制造“球案”、侵略朝鲜使得李鸿章更加坚定其“防日”思想,其外交思想也日渐成熟。
明治政府侵略台湾蓄谋已久,中日订约建交后,日本便开始向中国发难,中日交涉风波迭起。
同治十年(1871 年)十一月,发生了因遭遇飓风漂流到台湾南部琅桥(今恒春县)的琉球宮古岛渔民,与当地高山族人发生冲突被杀害的事件。第二年三月,亦有日本小田县民四人漂到台湾被杀,日本即以此发端侵略台湾。同治十二年(1873年)五月,中日换约后,在与副岛会谈时,李鸿章已从上海报纸中得知日本人借此事侵入台湾的打算,但副岛未提及,李鸿章隐忍不发。
同治十三年(1874 年)一月,日本政府首脑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人提出“在海外发扬国威”“对台湾生番兴问罪之师,实为必要”[4].同年二月,大久保利通等人又提出了完整的《处理台湾番地要略》。随后,日本明治政府制订了详细的出兵计划。五月七日,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三千兵入侵台湾,占领了琅桥(今恒春县),对当地土著进行了围剿和杀戮,并企图进一步扩大侵略。五月十一日和七月一日,清政府分别派官员照会西乡从道和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要求日本停止出兵并对侵台日军予以查办。但日本政府按照《要略》中计划的策略,一边拒不撤兵,一边派员与清政府进行谈判。李鸿章也积极向清政府建议对策,他认为首要是进行军事布置。台事初起,李鸿章“即缄商总理衙门,谓明示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5].当清廷任命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轮船、兵牟赴台防御时,李鸿章给予坚定支持,派驻徐州的淮军刘铭传部六千五百人前往协助,并令天津、上海机器局将所存军火陆续接济。其次是发动外交攻势,向美国提出抗议,要求其遵守国际公法,撤回李仙得等助日人员,禁止美国商船为日本运送兵员物资,请各国进行公评。在向各国通报情况时,李鸿章反复强调台湾是中国的领土,驳斥日本关于台湾番地非中国管辖的谎言。同时,李鸿章又认识到各国未必肯为中国火中取栗,因而设想让台湾向各国开放通商。“与其听一国之踞,莫若令各国均沾,但通商章程必须妥立”[6],日本出兵台湾,使李鸿章由“联日制西”开始转向“以夷制夷”.他惧怕发动武力,怕发动战争会加速清政府的垮台,因此对此事的最终解决办法是继续推行妥协政策。日本由于羽翼未丰,加之清廷各方面特别是军事上的准备,在外交上也逐渐陷入孤立,而不得不派全权大臣大久保利通到中国进行新一轮的谈判。李鸿章在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及“以抚恤代兵费”的妥协方案条件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同治十三年(1874 年)十月,中日双方签订了《北京专约》,规定日军限期从台湾撤退,中国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义举”“不指以为不是”[7],并给抚恤银共五十万两。这一规定为日后琉球问题又埋下了隐患,但这一结果却使日本对台湾的侵占推迟了二十年。日本侵台签约已成定局,李鸿章不得不放弃“联日”,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他不仅提出应提高警惕,加紧推进海防建设;同时,鉴于日本居心叵测,中国既有数千侨民在日,对日交涉迭起,李鸿章再次提出应向日本派驻使节,以“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8].此时的李鸿章,对日外交思想已悄悄发生变化,转向“防日”,同时兴办洋务,以寻求抗衡日本的内部力量。
琉球从十三世纪中叶(明洪武年初)开始,曾不断向明清政府“修勤职贡”,用意显在寻求中国的保护,但在强邻日本的压迫下,有时亦不得不向日本地方藩侯纳贡,或二十年一次,或三十年一次,这种纳贡完全是被迫的。因此,日本自明朝以来便已盯上琉球这块地方,欲把其纳入日本版图内,并苦苦寻找机会。
经过明治维新的日本,由于迅速发展的新兴资本主义和未经改造的旧封建经济文化体系结合,在对邻国关系上表现出极大的侵略性。因日军侵台而签订的《北京专约》中签有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等字样,日本便企图以此为依据,逼迫清政府承认琉球是日本属国。李鸿章虽然对琉球的命运深表同情,但是仍未彻底放弃妥协的外交立场,主张与日本谈判,和平解决“球案”.光绪六年(1880 年)初,日本提出“退让”方案,双方签订了将群岛南部的宮古、八重山两岛划归中国,以北属日本的条约。此后,日本依靠政治上、地理上的优势,在西方列强的支持和默许下,明目张胆地把琉球变成了日本的领土。李鸿章对日本有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仅仅防日还不够,而应严防,同时,呼吁购买铁甲舰刻不容缓,说明李鸿章已有日后与日本作战的心理准备了,妥协思想有所收敛,强硬态度初露端倪。
随着日本明治维新的深化,其羽翼也不断丰满,因此,日本的侵略步伐不断加快,很快又将矛头指向了朝鲜。
朝鲜是清政府的藩属国,朝鲜半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用李鸿章的话即“朝鲜为东三省屏蔽,关系尤巨”[9].1871 年中日订约使日本取得了同中国平等的地位,因此日本侵朝就减少了不少阻力,面对日本侵朝,李鸿章采取妥协态度,又开始了就朝鲜问题新一轮的谈判,双方签订《中日天津条约》,此条约使日本获得了与中国同等出兵的权利,为日后甲午中日战争种下了祸根。
与日本在台湾、琉球、朝鲜问题上交涉之后,李鸿章充分认识到日本的野心,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逐渐放弃昔日的“联日”梦,开始转向“防日”,但“和”仍旧占据主导地位。
【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版权所有:金英文案为您提供专业的论文代写、论文发表服务,秉承信誉至上、用户为首的服务理念,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本站部分论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您及时致电或写信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邮箱:service@kingying.net
上一篇:李鸿章的外交理念与实际外交活动
下一篇:如何评价历史人物李鸿章
相关论文推荐:
李鸿章洋务运动对电报业的推动作用 | 李鸿章海防观念的发展变化 |
北洋海军的建立中李鸿章的作用 | 如何评价历史人物李鸿章 |
李鸿章的外交理念与实际外交活动 | 曾国藩与李鸿章的相处经历 |
曾国藩与李鸿章的行事作风比较 | 李鸿章与马关条约的签订 |
晚清时期李鸿章的宗藩关系观念探讨 |